我名叫林东发,现年82岁。家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秀宅65号。我儿子林应强,现年50岁,因举报张文灿等贪官,被再次“构陷入狱”。2015年2月5日上午,被以莫须有“嫌寻衅滋事罪”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押到长乐市法院宣判时,遭到一群法警暴打。详情如下——
2015年2月5日上午,我和家人及部分前来声援的访民,在旁听席上入座不久后,猛然听到林应强在法庭里面发出可怕的挨打声和呼救声……顿时,与林应强一样无助的我禁不住老泪横流。随之,法官宣布:择日宣判。当天下午,律师赶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林应强,了解到以下事实与证据:
林应强讲述被法警暴打经过:开庭之际,法警向林应强宣布法庭纪律后,林应强以为这时候可以进入法庭了,便朝法庭走去,谁知,就在推门的那一刻发现:门里是关着的,为此,林应强便被这扇门给碰了一下,这时,身边的法警立刻虚张声势地叫起来:林应强踢门!随即,一群法警蜂拥而上,对林应强一阵拳打脚踢……令林应强深感后怕的是:有法警竟然用囚服死死地套住他的头部,猛勒,猛打,险些让他窒息。由于当时场面混乱,也异常突然,林应强记不得众多围殴他的法警,只记住两名法警的警号,分别为:351557和351563。以上全过程,均有监控探头摄入。
这次事件造成的结果是:林应强脸部、颈部等多处伤痕。其中眼角处伤口大约为2×3cm。脖颈处伤口大约为3×5cm。手腕与脚腕各处均有不同程度的淤青,其中,脚踝有一道大约4cm的伤口。背部、腰部等各处均遭踢打,酸痛严重。头部被打后,有脑震荡症状……这一切,仅仅是表象,需要法医凭良知作进一步的鉴定。
对此,我们一家深感无助和悲愤!强烈要求查处这一发生在法院里的暴行!
为便于有关部门对发生此次暴行的分析和处理,现将林应强举报张文灿等贪官以来所遭受的种种迫害概括如下:
2004年12月21日,林应强和部分村民被骗到区委机关四楼会议室,被事先埋伏在那里的二十多名歹徒围殴;2007年3月20日,林应强和当时年仅5岁的孩子被三名歹徒拦路殴打;2007年11月6日,林应强被以莫须有的“涉嫌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2007年12月13日被变更为莫须有的“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随之又以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罪”被判四年徒刑;2013年,林应强再次被莫须有的“涉嫌寻衅滋事罪”投进看守所;2014年12月12日,林应强被“秘密审判”; 2015年2月5日,原本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却在当天下午赶到看守所里向林应强一个人宣判。在此之前,办案人员居然还到林应强未成年儿子的学校,对其进行迫害,使其痛不欲生,至今留下严重阴影。
以上事实与证据充分说明:自从林应强举报贪官以来,我们一家老小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林应强的妻子,也由于不堪重负,患上严重的肝硬化等各种疾病,我不仅年事已高,贫病交困,更是多种疾病缠绕一身,我们一家叫天天不应,喊地地无路,我不知道在这风烛残年之际,在习近平主席大力推动反腐、严正提出“依法治国”的威力下,是否还能看到我这个刚直不阿儿子林应强再次平安归来的身影。
控告人林东发
201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