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领钗
我是河北晋州人,一个失去独生子的孤残母亲。
2010年7月我儿高鹏程18岁,高二学生,以抢劫罪被捕。2011年8月,石家庄中级法院审判长高雷做出一审判决;死缓、不许减刑、民事赔偿4万3。石家庄检察院抗诉,抗诉理由是‘量刑畸轻’,2012年1月,河北高院江秀珍任审判长二审,2012年9月27,石家庄中级法院高雷通知拿骨灰,2013年5月23高雷为辩护人牛云峰送达与被告生命息息相关二审判决书,此时距离高鹏程死亡8个月。为什么先斩后奏??为什么拿一把灰?器官还有吗??辩护人和家人有知情权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182、183条,要求河北高院出示【二审送达回证】,要求河北高院出示【公开宣判】的证明。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240条,谁去晋州看守所询问被告。辩护人一切不知,又怎能提出要求和意见?18岁的被告及家人所有权利被非法剥夺,造成无力回天的后果。谁之罪?至今没有见到最高院一纸一字。程序如此严重违法的人命案件又是如何通过复核的???希望出示最高院复核意见书。又是哪一位律师在复核期间进行法律援助的???
再请问;石家庄中级法院审判长高雷,为什么高鹏程死后8个月为辩护人牛云峰送达二审判决书???受何人指示? 到底为什么???
辩护人牛云峰; 13903397199.
执业证号;11301199910559915
河北高院审判长江秀珍;0311——-87937253
石家庄中级法院审判长高雷;13930496165
一个悲恨母亲牛领钗;18031127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