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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斌
我叫郭斌,现年33岁,中共党员,1998年入伍,2001年转业到家乡(息县城郊乡)2002年4月,按{2001}101号息县人民政府文件,被安排到息县城郊乡政府司法所工作。工作期间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
2005年机构改革中,时任乡党委书记的李学超,为达到安排亲信及官员孩子的目的。以欺骗,威逼,利诱的办法,找到我的父亲(郭春山)说:“你替郭斌签个下岗协议,并承诺只要签了,我保证在一年内重新安排郭斌上岗。”于是我在《城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征求意见表》上签了郭斌的名字(为证实签的人是郭春山,可进行笔迹司法鉴定)就这样既没有单位的通知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我就被“辞退”了。
很明显,郭春山替其子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因其一:郭斌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二:郭斌没授权委托其父代为签名;作为乡党委书记的李学超,利用卑鄙的手法逼迫郭春山代子签名实属严重违法。在“辞退”我的同时,其一:李学超同时安排妹妹李霞,表弟翁波(翁波是小茴乡农村户口,给李学超开车二年),原城郊乡纪委书记卢伟之女卢桢,上班30天拿钱买集体指标也被留用上岗。
原城郊乡党委副书记赵刚之妻杨霞(小学文化水平)原城郊乡党委副书记夏映金之女夏敏上班还不到300天,也都安排了工作。其二:原城郊乡工作人员洪斌,上班不到半年,1999年买集体指标,说自己有病,被领导给予办理了内退,内退时年龄不到26岁,原城郊乡工作人员徐刚是一名退伍军人,也是面临下岗人员,徐刚当时找李学超理论,以死相拼,最后也被领导安排办理了内退。
至于录用考试完全是走过场,考场混乱之极。原城郊乡党委副书记夏映金的女儿与我在同位考试,还照抄我的答卷。我是转业军人,是按政策安排的工作,因无权,无钱,无势,所以被强权者“辞退”。天理何在,公平在哪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息县太黑了,从前人们说息县还没有解放。李学超的行为严重违法,请求息县纪委查处,我被徇私枉法,无法无天的官痞书记非法“辞退”,请求息县当局彻查此案,还我一个公道。
我以一个公民的人格和我的生命担保,我说的都是事实,我对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今天,请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官的主要内容是看管员能否依法行政。对于像李学超这样的官痞,能越腐越升,一直爬到副县长的高位,简直咄咄怪事。苍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
附:1.强烈控诉息县原城郊乡党政班子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违纪操作徇私舞弊的错误事实 。材料一份。
2.息县人事劳动局职工介绍信。
3.息县人民政府息政文(2001)101号文件。息县工业副县长李学超时任息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时将邢望力(又名:吴全力)七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邢鉴遭受车祸车方赔偿款七万元贪污,还将吴全力夫妻多次送入看守所、监狱,网上报道:《河南邢望力在押的妻子徐金翠透露狱中遭殴打苦劳》、《响应公安局长号召——到天安门自焚 》、《天安门警察擒拿下跪姐弟照曝光》、《为入狱父母申冤河南姐弟十一勇闯中南海》、《 河南访民一家三口被拘押家中又遭纵火》等等,现在李学超已经升为息县工业副县长主抓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一直不将吴全力的事情解决,现在吴全力依然被软禁在息县步行街向东300米处9+1宾馆,妻子在郑州市女子监狱服刑。
控告人: 郭斌 电话:15839769369
吴全力电话:13213890704、1556557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