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汉中市人民政府、略阳县人民政府:
略阳钢铁厂始建于1966年,2003年11月经原省经贸委批准进行分立式改制,成立了由东岭集团控股、以冶炼加工为主的略钢公司。
一、在略钢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东岭集团6500万收购资金只在略钢公司账面存放几天后即被转走;
2、略阳钢铁厂留存4万余吨成品钢材以及半成品连铸坯在清产核资时处置不合理;
3、对略阳钢铁厂职工安置问题没有按照国办发2003年96号文件中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规定执行。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
因为以上原因引发略钢职工2004年、2005年多次维权、堵路。但被各级政府以种种理由借口给予解释,并向上级隐瞒职工维权情况。
2005年国务院针对国办发2003年96号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改制方案不完善、审批不严格,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不规范,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为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下发国办发2005年60号文件。文件中对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定:
(一)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楚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的规定,讲清楚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企业的发展思路。在改制方案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广大职工群众对改制的理解和支持。
(二)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三)企业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布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四)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强迫职工将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用于对改制后企业的投资或借给改制后企业(包括改制企业的投资者)使用。
(五)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略钢职工依据国办发2005年60号文件于2006、2007年多次自发维权、堵路。但依然被各级政府以种种理由借口给予解释,并向上级隐瞒职工维权情况。略钢职工在一次次希望破灭后对依靠政府维权产生失望甚至绝望的情绪。
二、略钢公司成立后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1、略钢自建厂至今在东岭集团未进入略钢时产能比现在低得多,包袱比现在重,在那样的情况下略钢大部分时间也是盈利的。后来因为厂里几项投资失败,加上钢材市场变坏为维持略钢生产向银行贷款造成资不抵债才会被东岭集团控股略钢。而当时钢材市场已有好转趋势,略阳钢铁厂压库的4万吨钢材、连铸坯价值一个多亿,时任厂长因抵制东岭集团控股略钢方案在东岭集团控股略钢后黯然离职。东岭集团控股略钢后略钢公司年年亏损、月月亏损甚至在2008年钢材市场价格6000元/吨时也处于亏损状态,但在每次略钢职工维权、堵路造成公司停产几天的情况下当时月实现利润800到2000万元,原因何在。
2、略钢公司在原料采购环节控股方东岭集团能提供的原料必须在东岭集团采购。而东岭集团原料存在质低价高的问题,从凤翔焦化采购的焦炭从凤翔运到略钢卸车后其中有大约4%左右的焦炭因焦炭强度不够变为焦丁、焦粉,从原料场到高炉上料皮带倒装过程中又有大约4%左右有的焦炭变为焦丁、焦粉,如此质量的焦炭价格与市场采购的一级冶金焦价格差不多,仅在此环节按生产1万吨钢6000吨焦炭5%的量计算就有300吨焦炭从焦炭变为焦丁、焦粉,正常生产每月7万吨钢就有2100吨焦炭在还未使用的情况下变为焦丁、焦粉。而焦炭和焦丁、焦粉的价差就在此过程中被东岭集团凤翔焦化拿走,因价差产生的亏损留在略钢公司。在采购资金上略钢公司向东岭采购原燃料必须现金交易如略钢公司没钱向东岭集团借款必须支付高达12%的利息,略钢公司向略阳钢铁厂采购精矿粉的时候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并一直拖欠,略钢职工多次举报无结果。
3、略钢公司在销售上由东岭集团和代理商包销,略钢公司在异地租用大量库房,东岭集团销售的钢材采用合同日期造假等手段赚取高额差价,略钢职工多次举报无结果。
4、略钢公司成立钢钒工贸公司以及略钢成都汉川工贸公司,东岭集团与略钢公司分别和两家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在原燃料采购以及钢材销售上采用对略钢公司高进低处手法将大量资金转移到东岭集团。
5、略钢公司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中高层领导在工程发包、招标采购、劳务外包、付款等环节动手脚,基层领导在职工奖金分配上动手脚,基层吃空饷现象严重,出现问题互保联保。略钢公司钢渣处理厂盗卖钢渣数额巨大,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会同公安调查,调查过程中中高层领导出面将涉事人员保了下来。普通职工看到东岭集团以及公司中高层以及基层领导的表现,再看看自己的收入,在生存压力下对公司管理层以及控股方东岭集团怨声载道,民怨沸腾。
6、国有股、职工股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监督管理形同虚设,职工持股会章程制定过程广大职工股东不知情,职工股代表不是由职工股股东选举而是由上级政府部门行政指定。
7、略钢职工收入长期处于钢铁行业垫底位置,甚至在汉中三家钢铁企业中也处于垫底状态。在职工维权过程中针对这一问题略钢公司给出的答复是略钢公司工资水平并不低,在汉中三家公司中平均工资是高于大汉钢的。咋一听没错,但仔细一想不对呀,我们的收入水平被增长了。略钢副总以上领导职数长期保持在10人以上,目前有12人。中层干部厂长、副厂长;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这些人总数有五六十人左右。还有外聘专家这些人都是拿年薪的,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年薪。基层干部作业区长、副区长;工段长、副段长、书记;班组长;科长,这些人是拿高系数的。这些人总数加一块有四五百人。而普通工人月收入能有多少?大多数工人月实发工资在两千元左右(扣除五险一金)甚至有部分工人月实发工资只有一千五左右。领导和职工收入差距过大严重挫伤了职工积极性。
三、略钢公司代管汉中嘉陵矿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汉中嘉陵矿业2003年成立时吸收职工现金入股并给参股职工发有合法股东证。2007年省里决定将汉中嘉陵矿业公司划拨给略钢公司时遭到所有职工股东抵制,汉中嘉陵矿业未能划入略钢公司。事后略钢公司为顺利将汉中嘉陵矿业吞并,利用其代管汉中嘉陵矿业的有利条件于2013年通过决议强行回收职工股份并将职工股份转为汉中嘉陵矿业工贸公司集资款。职工股被强行转为集资为东岭集团吞并汉中嘉陵矿业扫平了障碍。
综合以上种种不合理现象存在,全体职工认为在略阳钢铁厂改制过程中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多次维权要求政府对略钢改制过程种的腐败问题进行查处,相关政府部门对我们维权的答复是改制过程符合国家政策。对职工要求双向选择对不愿留在略钢公司职工身份置换、买断的诉求,相关政府部门给出的回复是略阳钢铁厂依然存在你们依然是国有职工但是是在新公司上班,所以不存在身份置换、买断的问题。我们当时以为政府部门给出的回复应该是没问题的。所以以后就再没有对这些不合理现象进行维权。
2015年2月5日略钢公司因为市场不好停产,期间很多职工走出略阳到外地打工。在西安听别人说李堂堂案被媒体公开,其中就有和略阳钢铁厂改制相关的部分。这几个职工在网上查找找到相关内容并将消息传回略钢后我们才知道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维权是正当的。而当时给我们答复的相关政府部门是忽悠我们广大职工的。甚至不排除他们也参与了2003年陕西省国有企业改革,参加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李堂堂犯罪事实其中有一项为:2004年至2005年,李堂堂接受东岭集团法定代表人李黑记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解决控股略阳钢铁厂过程中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事项提供帮助。为此,李堂堂先后五次收受李黑记所送的21万元。据此我们认为东岭集团在控股略钢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侵害职工利益问题。
作为略钢职工很多人都是一家三代都在略钢工作都奉献给略钢,大家对略钢都有很深的感情,都愿意看着略钢能向好的方向发展。这也是2007年政府在面对职工维权时提出职工要理解企业难处,给企业时间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号召后。职工没有再次维权、堵路。但是8年过去了略钢不但没有发展,反而一步步在走向没落,年年亏损,月月亏损。不但没有解决拖欠养老金以及住房公积金问题,现在拖欠职工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反而更加严重了,普通职工收入长期处在行业垫底状态。略钢公司每年都要停产几个月的时间,职工看不到略钢生存发展的希望。在这过程中作为控股方东岭集团以及略钢管理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管东岭集团以什么手段获得略钢控股权,但是13年的时间不但没把企业发展起来反而让略钢走到目前这一步,说明东岭集团就不适合搞生产管理。略钢公司管理层把公司折腾成这样他们凭什么拿十几万、几十万的年薪?略钢公司现在只相当于东岭集团的一个加工厂,按产量给略钢公司支付加工费,效益的好坏和工人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方案不知道是怎么通过国有股、职工股股东监管的?凭什么有效益归东岭有亏损职工来分担?东岭集团做不好就换能做好的来。不管是略阳钢铁厂兼并略钢公司还是引入大中型国企兼并略钢公司,只要对略钢发展壮大有利,并通过全体职工同意,什么方案我们都可以接受。至于东岭集团所说投入了16个亿也好、18个亿也好,可以请资产评估公司对略钢现在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看看略钢公司净资产到底是多少。
四、我们的诉求:
1、要求东岭集团退出略钢,重启略钢改制、重组;
2、要求对职工按照国办发2003年96号文件及国办发2005年60号文件精神拿出身份置换、买断方案,方案参照攀成钢职工安置方案。双方双向选择;
3、要求一次性补齐拖欠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4、 要求成立调查组对东岭集团控股略阳钢铁厂过程进行全面公开透明的调查处理。
5、 要求成立调查组对略钢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公开透明的调查处理。
陕西略阳钢铁厂全体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