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官方公布了庆安枪击事件的调查结论,同时央视也配合进行了报道。官方调查和央视报道一致认为,当事警察开枪击毙徐纯合是完全正当的。但人们也注意到,官方调查是由开枪警察所在的铁路公安机构进行的,央视放出的视频又是经过刻意剪辑和导向解说的。
当事警察所在机构即使不算调查对象,也是利益相关方,由利益相关方对重大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根本就没有任何正当性,得出的结论也毫无可信度。试想一下:假如我们与他人发生了重大的利益争执,我们会同意由对方的家人来进行裁断吗?另外,还原事件真相的最有力证据,就是原始视频,而央视刻意剪辑的视频属于变造过的证据。在存在原始证据的情况下,央视刻意变造证据的行为,与其说是为了报道真相,不如说是为了掩盖真相。如果这样的官方调查和央视报道都可算是枪击事件的真相,那么现代司法中各种旨在还原案件事实的正当程序要求,就完全是多余和毫无意义的了。
庆安枪击事件的真相,既事关死者的权利,也事关警察的清白。如果警察开枪真是正当的,那么,公布完整的原始视频就最能证明警察的清白。央视的报道认定开枪正当,却又精心剪辑视频,那就只能说明,央视知道原始视频足以证明警察的虐杀行为。同理,如果警察开枪真是正当的,那么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调查就最能证明警察的清白。官方结论认定开枪正当,却又由开枪警察所在的铁路公安进行调查,那就只能说明,官方害怕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调查将査明警察的虐杀行为。
在任何国家,都可能发生警察违规用枪致人死亡事件。中国的特殊之处在于:此类事件发生后,从来都没有独立的调查,且无论真相如何,当局总是急切地肯定乃至褒奖击毙平民的警察。这一现象只能由政权的特性来解释。在民主国家,包括警察权在内的一切公权,均来自选民的授予,权力的行使必然受到严格的限制、监督和审查。而在专政国家,权力的产生,以及少数人对权力的垄断,都是建立在对民众的暴力压迫之上的。在中国,每当发生警察射杀平民事件,当局都会竭力证成击毙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因为一个以暴力压迫为基础的政权,既害怕公众质疑公权暴力的正当性,更不敢挫伤直接与民众作战的暴力机构的士气。
大家或许还记得,在夏俊峰被处死后,身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周强,不是从法律上证成对夏执行死刑的正当性,而是直言不讳地说:“夏俊峰如果不杀,社会就会乱。” 处死反抗城管的夏俊峰,与包庇枪杀平民的警察,它们背后的政治考量是完全一样的,都是出于专政统治者的“维稳”需要:对于以暴力压迫为基础的专政统治来说,平民对于当局的反抗必须严惩不贷,而维稳机构或人员对平民的施暴,则必须尽可能予以默许、姑息甚至纵容。
可以说,徐纯合不过是维稳体制的又一牺牲品,而维稳只不过是专政的当代说法。专政体制基本的特点之一是:对于任何不顺权力之意的人,公权掌管者都可以罔顾白纸黑字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本来也是专政统治者自己制定的),任意剥夺他们最起码的人权。徐纯合仅仅因为他曾外出上访或乞讨,就成了稳控对象,就被剥夺了正常购票乘车的权利,最终在自己母亲和子女的眼前,惨死于警察的枪口之下。
徐纯合的惨死是一起具体的个案,但野蛮和反人类的专政体制所指向的对象,却是普遍而不受限制。面对徐纯合的不幸,我们或许可以庆幸自己好在与他的境况不同,因此不会遭受像他一样的下场。但我们的这种侥幸显然是靠不住的。就算我们不是访民,我们也可能因为别的原因而冒犯权力。实际上,就算我们根本没有冒犯权力,也仍有可能因为掌权者垂涎我们手中的好东西,从而遭受权力的专政。比如,湖南的曾成杰和浙江的吴英,他们并没有冒犯权力,但因为当地政府和官员垂涎他们的万贯家财,就要蒙受无妄之灾,一个命断黄泉,一个囚禁终生。
或许我们既不会冒犯权力,也没有权力垂涎的东西,因而可以小心翼翼地安度余生。但我们仍无法保证我们亲人和后代都能像我们一样幸运。或许我们父母的房子或土地被相互勾结的官商看中,或许我们的兄弟或儿子性格耿直了一些,因而冒犯了某位有权有势者,我们也就亲身感受家破人亡的悲剧和痛苦。
如果我们小心翼翼地回避与权力的冲突,仍难以避免遭受专政或维稳体制的压迫,那么对我们来说,更明智、更安全的做法,或许还是大家一起站出来反对这种野蛮和反人类的专政体制,一起开启和推动中国从专政向宪政的转型。唯有在一个权力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宪政国家,我们和我们的亲人才能真正获得人之为人的安全、自由和尊严。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