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28日16—18时许,会见湖面一舟叶晓峥,其近况如下:1、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两女检察员曾来提审,要求认罪,一舟据理力争,坚持无罪,要求检方尽速起诉,公开审判,以期社会公众评判是非功罪。(注:公开审判虽为法律规定、原则,是再合理、合法不过的要求,惠州当局却不可能满足)。2、知悉其案系由惠州市、区国保、网警、惠城区法制办、治安中队等五个职能不同的部门联合办理。3、此前阅读的《圣经》、《金瓶梅》被没收,如有佛经,允许阅读。(注:《圣经》在很多看守所允许阅读,而《金瓶梅》也是改开前老干部们的学术研究书籍,难道平民不可以研究?禁《圣经》而允佛经,宗教信仰也要不平等?)4、痔疮痼疾近期发作频繁、严重,时而喷血不止,所方并无医疗措施或优待,要求保外就医。5、自上次律师会见通报披露看守所米饭霉变无法下咽的情况后,所有在押人伙食得到改善,已能吃到不发霉的米饭。6、目前已无需劳动、值班,但牢头有时还会对其辱骂。
一舟向我表示,之所以想早日上庭受审,是希望以此案为契机,为惠州网友争取一点言论自由权利空间,希望惠州网友们不再像他和数码哥那样因言获罪。谈及被捕原因,一舟重申其被捕的真实原因:惠州某村会计黄振汉网上自曝受贿12万元并举报相关犯罪,他带黄自首、举报却遭拒,因为此案牵涉惠州市、区包括政府、警方的一批官员,黄举报的一村委曾犯轮奸罪行,竟被惠城区警方私放。2014.12,一舟欲陪同黄赴京自首、举报,因电话被警方非法窃听,竟遭抓捕。对其抓捕、审判,实为掩盖惠州官场贪腐之举。
最后,一舟对我说,虽然病势沉重,度日如年,却宁死不愿再为无罪之事而违心书写悔过书。(过去几年曾数次被迫写下“不再监督政府、官员、不再助人维权”的悔过)而举牌声援港人争取真普选,既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也不违背最高当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政策精神,何罪之有?
会见期间,一舟发现会见室内新装了高清摄像机(可录音录像),我俩无奈地朝高清摄像机挥手示意。惠州市看守所滥用纳税人钱财,肆意践踏律师执业权利进而侵害当事人的权利若此,夫复何言!
会见结束后,我再次找看守所领导交涉,要求:1、在一舟取保前为其医治并予以生活照顾。2、要求对我上次投诉看守所编造理由非法拒绝律师会见的处理情况予以答复。3、对所方非法安装高清摄录设备监视、监听律师会见的行为表达抗议。接待我的高副所长与所方其它领导一样拒绝答复,态度恶劣依旧。隋牧青,2015.5.10(因诸事繁忙、烦扰及身体原因,会见通报迟至今日写就,特向一舟家人及关注案件的各界朋友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