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成林控告重庆市北碚区蔡家派出所

控告人:肖成林,男,汉族,住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三溪村光明社,农民,身份证号码:510215196408095713,联系电话:13220265609,

 被控告人:重庆市公安局北碚碚区分局一蔡家派出所民警:彭勇所长警号(108832)

20年的历史积案为何不解决,我因上京告状,在2014年3月6日至3月13日,我被蔡家派出所强行带到北碚缙云山的农家乐,非法拘禁7天。2O14年9月24日至10月25日,又将我强行一带到蔡察岗镇三溪村银厂可湾社48号(刘园旅馆)非法拘禁32天,9月24日彭勇还殴打我几耳光,实属违法犯罪。2015年3月6日,再次被蔡家派出所,所长,彭勇派人将我强行用黑布口袋笼上我的头,反绑我的双手,强行将我带上车,不知去向。

从3月6日至16日对我进行非法拘禁,并遭受非人的追害,使我身么受到严重的摧残。2015年3月16日下午,再次用黑布口袋笼上我的头,反绑我的双手,将我带上车,带回蔡家岗镇三溪村,交给村支书龙旭林,村长龙明文。3月6日和3月16日,是彭勇一手开车经办,对这种滥用职权,长期欺压百姓的黑恶所长,我感到无比愤恨。党纪国法是不能容忍的,强烈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宪法!维护人权!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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