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我们注意到:
经新华网、人民网首发后,各门户网站四处张贴一篇无署名的文章――《“女律师”打人致聋被判刑,拒不执行判决仍四处接活》,与此同时大量的政府官方微博尤其公安官方微博进行“转发”和“评论”。
这样一篇措辞拙劣、逻辑混乱、事实歪曲,对王宇律师极尽污名化文章竟然同一时间心照不宣突然爆发性传播,不免引人遐想。
他们旧案重提,以所谓“受害人“的口吻质疑王宇律师的正常执业,而后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又煞有介事受理所谓“执行申请”,丝毫不顾及这完全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假案的事实。试问身高162CM、体重50公斤左右的王宇女士,徒手能打伤三位检票员,且能将其中一个身高180CM以上孔武有力的张格非先生打成重伤?关于该案事实,王宇律师和其当时的辩护律师曾多次澄清,包括耳聋的鉴定结论不能得出外伤引发以及所谓受害人案发几年前看过耳聋等,案件真伪明眼人一看便知。(具体详情请参见王宇律师的所谓过失伤害案的说明)
据该案判决,王宇律师被以所谓“过失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附带民事赔偿129377元。2011年6月16日刑满出狱,附带民事赔偿一直没有执行。
针对这一罔顾基本事实的枉法判决,王宇律师一直在申诉,目前已经申诉到最高法院; 因为这是一起铁路公检法一条龙作业制造的冤案,所以无论所谓铁路工作人员受害人还是一审铁路法院都明知理亏,四年来实质上已经放弃了执行和申请执行;而今天津铁路法院为了配合网络抹黑,启动所谓执行,意在为进一步打压埋下伏笔。
王宇律师被打压绝非偶然, 近年来在重大人权和公益案件中几乎都活跃着她的身影。她以羸弱之躯代理了如下案件:曹顺利案、伊力哈木案、范木根案、屠夫(吴淦)案、“女权五杰案”,“江西女童被性侵案”以及数量众多的信仰类案件,无一不是承担相当风险且需要极大付出的案件。
我们有理由怀疑此次新华网的匿名报道和今次铁路法院通知受理执行,是有计划、有部署安排下的污名化以及利用司法权的报复行为。鉴于对王宇的抹黑和法院执行系由冤案引发,更是她多年从事公益维权的结果;鉴于王宇律师自重新获得《律师执业证》后,所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上都是人权受难者、弱势群体的事实,我们愿意和她守望互助共渡难关,以彰显正义和人心。
对这样一位优秀的人权律师,作为同仁,本着不曾磨灭的法治理想,我们自愿站出来作为发起人,我们诚挚希望大家力所能及提供帮助,不让大风吹熄黑夜中那为数不多的几盏灯光。
为此,我们倡议:
通过小额借款的方式无息借款20万元专供王宇律师应付执行之用(包括处理执行事件的交通费、餐费、甚至律师费)。小额借款方案如下:
1、 借款金额为20万人民币,分成2000份,每份份额为100元人民币;
2、 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自愿认领若干份额;
3、 借款时间为五天(自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至6月26日);
4、 当借款达到20万元或者时间到达2015年6月26日时,自然终止。
5、还款期限为七年,每笔借款,王宇律师都将亲自签名开具借据。到期之日王宇律师将进行无息偿还。发起人在王宇律师因故不能偿还时,承担连带责任。
6、借款账户: 王宇,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622848 0018519321378
共同发起人:北京律师 余文生;山东律师 张维玉;河南律师 常伯阳;湖南律师 蔡瑛;广东律师 葛文秀
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