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祥栋律师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申请依法许可辩护人会见王全璋

会见申请书

申请人:袭祥栋,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王全璋的辩护人。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北园大街455号荷香商厦三楼, 手机:18660420978
申请事项
申请依法许可辩护人会见王全璋
申请事由
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从CCTV及网络等渠道获知王全璋被你局采取强制措施,李文足代王全璋委托申请人作为王全璋的辩护人,为王全璋提供辩护服务。申请人为履行辩护职责,前往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可能羁押在该所的王全璋,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告知查无此人,让找办案单位河西公安分局。申请人向你局递交辩护手续后,获知王全璋涉嫌“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指定监视居住,故,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提出会见申请,请你局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此致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申请人:袭祥栋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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