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楚歌 ——8.13被传讯记 徐琳


015年8月13日下午三点多钟,我在工地办公室打电脑。本来我约了刚出狱的李化平晚上见面的,由于前一天晚上突然发生天津塘沽爆炸事件,影响巨大,我正在赶着为之写一首诗,刚刚写完,还没来得及发出去,工地施工单位的一个负责人带着两名穿便衣的人进来,叫我跟他们去一下暮云镇派出所。其中一位我见过,是上次来过工地的暮云镇派出所警察。我说:行,等我把电脑关了吧。那警察说:“没问题,你关吧,我们不看。”当着他们的面我也没法把这手提电脑藏起来,于是就仍然放在桌子上。我想,既然他们没打算拿走我的电脑,估计事情不严重,也许是他们知道了我晚上要去见李化平的事,故意让我去不成。我当时很后悔没早走几分钟,又错过了一次与李化平见面的机会。上一次是两年多以前他到广州的时候我去了外地。
到了派出所,片警要我在办案室里等着。我估计是等国保过来,看来这比单纯派出所找我要严重那么一点点。于是我用手机将信息发了出去,同时也知道刘四仿也被番禺警方找了,这时我估计可能是因为创作、制作《正义律师之歌》的事了。即便是因为这事,我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来是不好搞大,这首歌的歌词、照片根本就挑不出一点毛病;二来他们也不敢搞大,否则反而会使这首歌传播更广、影响更大。我已经想好了对策。
这些年来,凡是警方正式问话我都是采取零口供策略。因为你一旦回答了他们的问题,他们就会刨根问底一直问下去。你之所以回答他们的问题,无非是为了表示你没有问题,你很配合,但他们会一直问到你烦、问到你尴尬的时候,当你不想回答了,他们就说你不配合,就怀疑你有问题,所以你想达到的“我没有问题、我很配合”的效果其实是达不到的。与其到那个时候被他们说“不配合”、“隐瞒问题”,还不如一开始就什么都不回答。尤其是当事情涉及到其他人的时候,你不知道别人会怎么说,万一说的不一致,反而更不好。而说谎也不是好办法,一来被对方小看你,二来会被他们抓住把柄使你被动。所以零口供是最好的策略。反正我又没干偷鸡摸狗杀人强奸的事,我怕什么?我就是反对一党独裁,这个他们很清楚,真要搞我,根本就不管什么证据不证据,所以回不回答都一样。当然,零口供也不是一句话都不说,而是他们不回答他们问的话,但有时候可以以攻为守。
等了一个多小时,来了三个人,一个中年人,两个年轻人,派出所长跟片警说是网监大队的,但后来我知道还有国保支队的,是以国保支队为主,估计那个中年人就是国保,像个小头目,跟“区伯事件”中的那个陈检罗一个德性。
那中年人用聊天的口气问:“你是徐琳吧?”我说是。那个年轻的做笔录的国保接着就问“你的年龄、职业……”,这下我就懒得理睬他了。
中年国保说找你来就是聊聊天而已。我说,聊天咱们就到外面去,找个茶楼,当然还得看我有没有时间,是不是方便。我正在上班,你们强行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好聊的。
他说:“只是了解一下有关情况,没什么的。”
我说:“那我问你咯,你叫什么名字?职业、职务?住在哪里?”
他说:“在这里问你话当然是警察啦,你要配合我们的工作。”
我说:“那你们为什么不配合我的工作?你们现在是工作,有工资的,我被你们带到这里来,我的工作受影响了,是要扣工资的。我为什么要配合你们?”
僵持了一会,中年国保说主要是问一下《正义律师之歌》的事。他问是不是我写的。我没回答他,他又问,我就说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他说有权利就有义务,你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很多人都被“义务”这两个字蒙住了。其实“义务”属于道德范畴,并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做了可以反应你道德水平高,人们会对你寄予更多的信任;不做,并不能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做的事情那是“责任”,“责任”是属于法律范畴的。共产党就故意把“责任”和“义务”混为一谈。但我并不想就此跟他争论,如果他真的不懂,一时也难以改变他;如果他懂,那就是装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他绝对不会承认你说的是对的,只会跟你胡搅蛮缠。
我说你们连个传唤证都没有,我凭什么要回答?他说是口头传唤。我说口头传唤只是一个临时手段,是在一时来不及的情况下才采取口头传唤,现在我都在你们派出所了,难道还开不出传唤证?他说到时候会给你的。然后他又继续问歌曲的事。
我避开他的问题,反问他:那歌有什么问题?歌唱正义有什么不对?难道要歌唱邪恶吗?再说了,最近文化部公布的120首禁歌里面也没这首歌嘛,这说明政府也不认为这首歌违法嘛。
他竟然说:你想让它成为禁歌是不是?那你去申请嘛。
他们这些人就是这样,在这种情况下是绝不会认输的,说不赢的时候,根本就不管什么逻辑,一顿胡说八道,仿佛只要嘴里有话说就算是他赢了。于是我懒得理他了。
隔了一会,他又说:“你以为那歌没问题?你知道周世锋、王宇他们是什么背景?你知道他们干了些什么?你在这个时候推出这首歌来,就是跟政府作对!”
我说:“你说作对就作对吧,我就是跟专制作对的。随你们怎么样,要拘留、要判刑,随便。我又不是没经历过,上次都惊动中央了。”
他说:“这次你又惊动中央了,是中央整治律师专案组下的命令你知道吧?”
我说:“你们越整我,这首歌就会传得越广,影响越大,你们也会跟着出名的。”
他一听就火了,说:“你威胁我?”
我说:“我哪里威胁你了?”他说:“你说我会跟着出名,这不是威胁吗?”
我说:“说你会出名怎么是威胁?多少人想出名都出不了呢。”
他哭笑不得,不好发作。见问不出什么,他就没继续问了,在那里玩手机,一会又走出去,一会又走进来,进进出出的。
过了好一会他说:“你都五十岁的人了,剩下的年头不算多了,把握得不好,剩下的日子就是受罪,把握得好,剩下的日子就是享福,也许还能多活几年。”
我打心眼里恨透了这个制度,要我靠屈服来换取苟活,那比什么都难受,谈何享福。何况他们的承诺是不可信的。你越软弱,他们只会更加随意地捏你。
我说:“五十岁了,什么都看透了,就那么回事。” 
这期间,我的手机不停地响,我知道是那些同仁朋友打来的。我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那国保说你不要接电话。我看了一下时间就收进去了。其实我也没打算接,只是试探一下。只要我不接电话,朋友们就知道我是被控制了。
我的手机铃声是我写的《一人一票》歌曲。国保说:“这首歌也是你写的吧?还有什么《站在正义这边》。”我得意地微笑一下。我若回答“是”,那就成了口供了,他可以记录下来。我这样得意地微笑一下,他总不能写“他得意地微笑了一下”吧?
大家都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那国保扬了一下手机说:“你又失联了。”我说:“这得多谢你们啊。”
隔了很久,他又说:“你不要以为你硬就能扛得过去。你们管工程有没有违法行为?你们公司接业务有没有违法行为?税务有没有问题?我们一查就知道了。”
我一听这话,知道他们要耍流氓手段了,就像当初对待艾未未那样。这还真是我所担心的。他们上次已经去公司骚扰过一次了,如果再去骚扰,我的工作就肯定没了。这倒是次要的,关键是我妹妹是公司的股东之一,查处公司自然对她有影响,同时其他股东也会怪罪于她。但是,我不能就此投降,就算我投降让公司躲过这一劫,谁能保证公司就不会再碰上什么劫难呢?前年初的时候我妹妹和妹夫就被当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受尽折磨。那次其实与我无关,是因为要查处一个官员,由于我妹妹跟那个官员很熟,就以为他们之间有权钱交易。后来查清楚了她没问题就放了,但那一个月的罪是白受了。当时正好我也因为参加南周事件而被关押了,我们就两兄妹,同时被关押了,还包括妹夫,搞得我们几家人都惶恐不安,仿佛天塌下来一样。这个制度不改变,谁能保证这样的灾难不会再降临?再说了,如果公司本身就有违法之处,那么受到查处那也是罪有应得;如果公司没有违法之处,却被他们用卑鄙的手段搞垮了,那么那些股东和员工能因此而看清这个体制的邪恶,倒也是好事;如果他们还不醒悟,要怪罪于我,那我也只能说活该。当然,在中国大陆做生意、搞企业,一点违法行为没有那是很难做下去的,因为当局制定的税法及各种制度本身就设了很多陷阱。没被查处,就侥幸做着呗,可是要我用投降来换取这种侥幸苟活的机会,这是多大的讽刺?想用这种手段逼我向这些王八蛋投降,没门!既然他们要用这种手段对付我,那就说明我这把匕首刺到了他们的要害,那我就更不能退缩。我倒要看看他们还能把我怎样。大不了用酷刑,我倒要看看他们敢不敢。
我冲国保吼道:“你们有什么直接冲我来,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搞什么株连九族这种卑鄙的勾当,会有报应的!只要你们再去骚扰公司,我回去就辞职!如果我还能回去的话。”
我一直担心他们再去我工地办公室把我的电脑拿来。倒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秘密,而是有几篇还没写完的文章,包括刚刚写完还没发表的那首诗,如果被他们删掉了,那就可惜了,这种感觉就像一个战士没能来得及把最后一梭子弹射向敌人。好在他们一直都没去拿我的电脑,我估计这次并不是真的要把我怎样,只是吓唬一下而已,希望我能收敛一点。
吃晚饭时间早过了,我说我要吃饭。他们给不给我吃是他们的事,我得提出来,这是我的正当权利。中年国保说去打饭去了,我们也还没吃呢。过了一会,饭菜打来了,几份都是一样的,菜还不错。
吃完饭,那个中年人出去了,年轻的接着问。他说你既然做了,为什么不敢承认?我说我没必要回答你们。他又说“你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我忍不住了,就说:“什么公安机关,土匪而已。”
他说:“那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土匪?”
我说:“你们不是网监吗?这些东西你们看的应该比我还多,因为你们的任务就是成天在网上监视我们的言论。看了那么多,连这都还没弄懂,那我跟你解释也是白搭。”
过了一会,他又说:“你的伙伴已经都招供了,你再隐瞒也没什么用。”
我说:“你说这种谎话也不脸红的?” 他说:“我没骗你啊,他是招了。”我我轻蔑地笑笑:“你们成天说谎、干那些昧良心的事,怎么能教育好子女?子女能成才吗?难道就接你的班继续干国保?”我估计这个时候刘四仿还没被他们控制,事后知道他是次日早上才被番禺警方带走的。
过了一会,那个中年人进来,说:“我们领导正在过来,你先想想怎么跟他说吧。”我问是什么领导,他说就是我的上级。我轻蔑地一笑:“我还以为是中央的呢。”那意思是:中央的我都不怕,还会怕你们这些小萝卜头?
过了很久也没见那个所谓的领导过来。中年国保进进出出的。等他再从外面进来时,我问:“你们领导这么久都没过来?”他说:“已经到了,在那边研究。”我心想:这些家伙现在都不敢露面的,怕曝光后被人肉挖出腐败证据,又怕专制垮台后被清算;甚至那个所谓的领导可能根本就没来,只是在用电话遥控作指示。
大概深夜了,他们又把我带到楼下的一间审讯室,是有那种把人卡住的审讯椅的。我坐上去后把那横档搭上,他们说不用了,把它拿了下来。然后他们拿了传唤证和物品收缴清单过来要我签字,把我的手机等物品收走了。我的手机设了密码,我倒不怎么担心。当然,担心也没用,真要搞我,他们总会有办法的。
我一看传唤证,原因竟然是“其他扰乱社会秩序”,这也算是个奇葩了,为什么写“其他”?因为他们不敢写“创作、制作歌曲”。“创作、制作歌曲”都扰乱社会秩序,这真是天大的笑话,难怪他们把国歌的词作者田汉都迫害死了。
我发现只有一份传唤证,就说:“还有一份呢?要给我一份的。”国保说等会会给的。我想,反正签了字也不会增加对我的不利,而我也带有一点侥幸希望他们等会会给我传唤证,尽管我也觉得可能性很小;如果他们不给,那我就可以抓住这个把柄反击他们,在人格上击倒他们。于是我就签了字。
审讯室里只留下两个年轻人对我进行问话。其中一个说:“你要求开传唤证,我们已经开了,你也签了字了。现在我们正式对你进行传唤,希望你如实回答问题。”我说没什么可回答的。于是他们照例问了我一些问题,自己编了一份笔录,要我看看,我摇摇头,表示不看。他们也就算了。这时,我又要求给我传唤证,国保说:“你要了也没用。”我就知道他们怕我把传唤证拍照发到网上去,于是愤怒地说:“我就知道你们说话不算数的!一点诚信都没有,还公安机关,就是土匪!”他也不敢发作。
之后国保和网监的都走了,派出所警员要我在留置室内休息。我一看这情形就知道今晚是走不了了,我估计国保和网监还没走远,于是大声吼道:“他妈的,凭什么你们走了把我扣在这里?欺负老子年纪大是吧?有本事你他妈的审通宵啊!有本事就拿居留证、逮捕证来!老子不怕!”派出所长赶紧过来好声好气地解释、劝我。他在我面前一直都是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留置室里还有一个戴着手铐的坐在里面,之后又陆陆续续带进来几个,都戴着手铐,有的甚至还铐在凳子上。我问一个年轻人是什么原因进来的,他不说,只说是做了错事,愿意悔改。我一看这副奴才相就恶心。我说:“你们之所以犯罪,很大程度上是共产党造成的。不管你犯什么罪,都没共产党的罪恶大。不用怕他们。我就是反共产党的。你看,你们都戴着手铐,我反而不用戴。你越怕就越欺负你。”他们还是不敢出声。我就唱“打倒共产党、为人民报仇”,这是盘古乐队根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曲调改编、演唱的歌曲,虽然只有“打倒共产党、为人民报仇”这一句歌词,反反复复唱,但通过节奏的变换及其他表现手法,听起来一点都不觉得单调、枯燥。以前我的手机铃声就是用的这首歌,声音够大,在派出所里警察们听了也只是笑笑。现在我的手机闹钟铃声都还是用它,一听到这歌声,起床都利索一些。
一个看着我们的协警用警告的口气叫我不要吵,我就说:“何必这样呢?你们也不过是工具而已。那些当官的,钱几吨几吨地贪,情妇几十、上百个,房子几十、上百套,有你们的份吗?你们再卖力,能混到那个份上吗?就算混上了,也没有好下场,周永康、李东升、徐才厚不也被抓了?”他不吭声了。
隔了一会,我又唱,另一个刚换班来的协警又叫我不要吵,我说我困了,唱一唱提神。他说困了就躺在椅子上睡啊,我说这哪是人睡的,再说也怕着凉,他说那儿不是有一件棉大衣吗?我说谁知道多少人用过,脏兮兮的。
我就这样折腾到天亮。
上午十点来钟,那个把我从工地带来的警察对我说:“国保他们不过来了,等会你就可以走了,不过还有些手续要办一下。”
他让我在归还物品收据上签字,我一看,那“传唤证”也在那一沓东西里面,就说要给我一份传唤证。昨晚审讯过程这个警察一直都没参与,也许还有一点希望拿到,如果拿不到,那么我又可以用这个来对付他。
他说等一会,然后要我拍照、采集指纹。以前这些我也都不配合的,但这次我想拿到那个奇葩传唤证,就配合了一下。他要我说手机密码,我说这怎么能告诉你。最后要我抽血取样,这个我更不能配合了,不管他怎么说,我坚决不做。我说传唤凭什么抽血取样?其他地方传唤从来没有传唤也搞抽血取样的,传唤一下就抽血,派出所成血站了?他说:“我们这里规定是这样的。如果你不配合,那我们就只能强行抽了。”我说:“我在广州进看守所时不肯抽血取样他们都没强迫我,你这里就恶一些是吧?你强行抽那就是你们犯下血债。要我配合,绝不!”于是他们五、六个人抓住我强行抽了血。其中一个家伙还说:“这么嚣张,扎多几针,抽多点!”这些奴才走狗为了表现、讨好上级,往往更凶残。
之后还有一些手续,我一律不配合,并且追他要传唤证。他说只有一份。我说再写多一份做不到吗?实在不行,复印一份总可以吧?他就走开了。后来他们叫来了工地负责人,要他们签字。这也是一种株连恐吓。
走出派出所,正是中午12点,整整被他们控制了20小时。
回到工地,我先向同仁们发布了平安回来的消息。正是朋友们的大力传播消息,才使得当局不敢加重对我的迫害。然后我写了辞职信,办理了辞职手续。我的电脑没被动过,我赶紧把那首写天津塘沽爆炸的诗发了出去。
项目负责人给我订好了当晚的车票,意思是叫我尽快离开。原本我订了后几天的车票回家探亲的,就把它退了,包括回程票。
我得知番禺警方去了公司,查了我的工资卡,说如果发现公司有往那卡上打钱就要找公司的麻烦。实际上这个项目是承包的,我的工资是项目部发的,跟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为了彻底撇清跟公司的关系,我跟妹妹说我发个断绝兄妹关系声明吧。她无奈地说:“你以为这样有用吗?他们会按常理办事吗?你自己保重就好了。你现在有空了,去老家看看爸妈吧。”
想到妈妈我就难受。我妈妈本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文革时竟被迫害成了精神病,大半辈子都活得不像个人样。当然,我并不是因此而走上反专制道路的,因为那时候我还小,情况是在我觉醒后才搞清楚的。但一想到母亲,就更坚定了我反专制的决心。
刘士辉律师在电报群里发了个帖子:这个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朝代,居然怕起歌声来了。以前也有怕歌声的,那就是四面楚歌,难道四仿唱的是楚歌,让他们这样恐惧?
我回复道:我这个湖南人创作的当然是楚歌,哈哈哈哈……
唱起来吧,朋友们!让他们感觉到四面楚歌!让他们在惊恐中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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