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安局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牛王庙村村民,在此向局领导反映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保谦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袒护包庇牛王庙违法犯罪村干部。事实情况如下:
自2014年10月以来我们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牛王庙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在上级领导重视下镇平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查证属实牛王庙村干部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镇平县政府于2015年5月29日作出处理意见(附意见书),处理意见下发后镇平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指示,关于牛王庙村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立即移交镇平县公安局经侦队立案调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牛王庙村干部下列违法犯罪事实,望领导重视。
一.2011年4月县政府对快速通道定界,王文高利用支书职务之便于当年10月召集牛王庙村干部在牛王庙辖区的三官庙快速通道划线定界区域内,以村干部集资名义抢建16间简易平房(被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定性为违法建筑)骗取229198元(见相关证据及2013年1月6日支出),按照国务院《拆迁条例》及相关规定“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赔偿”之规定,此款显然骗取拆迁补偿款,王文高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见证据三
二.2012年9月14日经镇平县纪委调查核实反馈,牛王庙村2012年以前存在建房不合理收费176300元,县纪委责令牛王庙村对该款项退还群众,可是至今牛王庙村没有退还群众也没有入村财务。而且,牛王庙村于2014年仍顶风违纪又收取群众建房款25.93万元(经雪枫纪工委调查核实实际为38万多)没有入账,且该项涉嫌被牛王庙村原文书和现任文书贪污。证据五
三.2013年4月镇菩路南段开发商拨付牛王庙村2007年第一期房屋拆迁费及其他费用60万,该款项镇平县政府已经查证属实且没入牛王庙村帐,涉嫌被牛王庙村原文书贪污。见县政府意见书
上述牛王庙村干部违法犯罪事实,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至今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决定立案。而且,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保谦多次推诿扯皮不处理,明目张胆袒护包庇牛王庙村干部违法犯罪。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保谦作为经侦大队主要领导有不可推卸责任,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李保谦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
望局领导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要求如下:
一.要求对镇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保谦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行为撤职查办,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求对牛王庙村干部违法犯罪违法犯罪事实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