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俊峰会长:
您好!
我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我觉得您作为全国律协的“掌舵人”、全国律师的“主心骨”,保障、维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是您的职责所在。所以,我在万般无奈之下给您写此信,若有打扰还请见谅。
我的丈夫王全璋律师在2015年7月10日与我失联。7月12日,通过央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被查、揭开维权黑幕”的报道,我得知王全璋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我委托的律师两次到天津河西分局和河西看守所找人都无果。2015年8月10日,我和代理律师前往天津河西看守所寻找王全璋,办案警察答复:王全璋涉嫌寻衅滋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允许律师律师会见,将我们拒之门外。
虽然我不是一个精通法律的人,但令我无法理解的是,既然侦查期间案件需要保密、律师不得会见,那为什么7月18日在家属本应得到通知但却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各大媒体在锋锐所案件的追踪报道中,把我丈夫王全璋律师的名字列了进去?而且在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警方竟允许媒体进行审判式的报道,定性王全璋为锋锐律所的“行动层”。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在48小时内会见当事人,难道在官方媒体都公开报道之后,时隔一个多月,律师还不能会见吗?难道我们的法律有双重标准?
王全璋律师于2014年3月份转到锋锐律师事务所,和锋锐律所只是挂靠关系,很少到所里去。他忙于为信仰群体辩护,没有参与近期的一系列社会热点维权事件。官方媒体的报道中大肆抹黑王全璋,说他在2013年4月的靖江事件中,是为了出名而炒作。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王全璋总是默默做事,很少参加聚餐、研讨等活动,从不做自我宣传。
您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长,律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执业权益被侵犯时,我只好求助于您了。在您督促律师自律的同时,保护中国律师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也是您的职责所在。我相信您一定会在法律的框架内保障好每一位律师的合法权益,让真相早日公布于民众。
王全璋律师的妻子李文足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