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师的妻子 王峭岭 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长郭声琨先生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郭声琨先生:
我是北京市高文律师事务所李和平律师的妻子。我很荣幸能有一个机会写信给您。
我在看了2015年2月19号,人民网关于您除夕夜检查北京春节安保工作并看望慰问执勤民警的报道之后,决定写这封信给您,或许有用。
2015年7月10日中午,我的丈夫李和平律师被持有天津警方证件的十几个人带走,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在警方出示搜查证的时候,予以了最大程度的和蔼的配合。但是警方在搜查完毕,带走物品时,因为书籍资料卷宗多达一个书柜,他们无法带走,向我借用了五个纸箱子,那是我搬家为自己的爱书预备的。当时言明是借走。我在签完物品清单后,警察拒绝给我物品清单,当我要求照相存证时,也不允许我照相。这是当时的真实情景。而且自从箱子被借走后30天未见归回。我无法理解和接受。因为在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里,习总书记强调“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我在想,您是党和国家信任的,被任命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部长,是要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的,是肩负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责任的。为什么警察借公民的物品不予归还,而且连个招呼都不打呢?这是警民关系的问题。而且天津市公安局可以把法律黑纸白字所写的不予执行呢?我到底是没有拿到搜查清单。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我在自己的丈夫李和平先生被带走后,耐心等待了48小时,期望48小时之后收到公安部门的文书,但是192个小时过去了,在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没有收到任何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新闻媒体却在他们的报道稿件中,出现了我丈夫李和平的名字。很抱歉我看到您下属的公安部门如此做事!我在想如果我丈夫李和平律师涉嫌的刑事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公安部门如此行事,一是把国家利益至于何种境地?秘密进行的却被媒体公开报道。二是把刑事诉讼法置于何等境地?因为家属还不知道涉嫌罪名,媒体却先知道,并且大张旗鼓告诉全世界他们知道了。三这是要把您和广大中国公民爱戴的习主席强调的依法治国处于何种境地呢?
这还不是最让人难过的,最让人难过的是我起诉了中国九家新闻媒体之后,北京市公安局就打电话给我,要跟我聊聊。我是太害怕公安局的人了,我强调一定要有合法手续。于是,我的住所所在地片警带着自称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来到我家门口。我家门上没有猫眼,我家门下也没有缝隙可以将传唤证塞进来。我建议民警从阳台(我住在三楼)把传唤证通过一个篮子吊上来,我看了,确认了,签了字就跟他们走。本来五分钟就可解决的事,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就是不肯,一直熬了两个半钟头。因为我经历过自称天津警方的人把我丈夫带走,就再无音信。(在这720个小时里面,天津公安局哪个部门都不承认带走过我的先生,我实在是怕自己又被人间蒸发。)最后,这位自称北京市公安局的警察先生找人开了我家的锁,把我带到派出所讯问。非常奇怪的是,这位一直讯问我的自称刘警官的人在我无数次要求下,就是不肯出示自己的证件。这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我的合法要求,他如此不愿依法去做?
最后这位刘警官说,如果我的类似民事起诉状,和寻找我先生的文章再要被博讯网转载,就还用刑事传唤的方式传唤我。我也很奇怪,我打民事官司,在网上发给我的朋友看,被博讯网转载,这不关我的事。因为公开我的民事诉状,被人转载是我控制不了的。这位刘警官说的被官方定性为敌对势力网站的博讯网,我在那之前都不知道博讯网是干嘛的。我如果申请政府公开哪些是官方定性的敌对势力网站,这又不妥,因为涉及国家秘密。
还有太多,不能一一叙述。如果有一个机会,能跟尊敬的阁下面谈,您又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可以更详细的叙述发生的这一系列跟习总书记坚持的依法治国相悖的奇葩事情。
非常感谢有这样的机会,能够给您写信。您既然能在除夕之夜舍弃一家团聚的时刻来关怀普通老百姓的安危,您就也必会对我这个普通公民所反映的小事重视起来。您也说过,党和国家相信您,所以把您放在这个岗位上。期待着你所服务的公安部门在习主席依法治国的决心当中是一马当先的!

李和平律师的妻子 王峭岭
2015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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