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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1日
7月29日,“女权五姐妹”案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寄送申诉书,提请检察院对海淀分局今年三、四月间拘留及侦查女权五姐妹的行为进行侦查监督,监督被申诉人依法撤销五姐妹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及“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一案,还武嵘嵘等五人人身自由;并依法追究被申诉人负责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快递投递查询系统显示,该信件已经被检察院签收。
律师:海淀警方立案不当、不知悔悟
女权五姐妹之一韦婷婷的辩护律师葛文秀表示,已经邮寄申诉书至检察院,并且已经被检察院单位签收章签收。
在《申诉书》中,律师们指出,警方调查的三个主要活动“三七贴纸反性骚扰”、“占领男厕所”、“染血的新娘”都不构成犯罪
。本案立案不当,是彻头彻尾的假案,是对守法公民的迫害,是一种滥用职权枉法追诉行为。而且,在海淀区检察院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在对“女权五姐妹”的言行无任何犯罪之处的事实心知肚明的情况下,海淀警方仍不知悔悟,仍妄图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继续恶意限制“女权五姐妹”的人身自由。
。本案立案不当,是彻头彻尾的假案,是对守法公民的迫害,是一种滥用职权枉法追诉行为。而且,在海淀区检察院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在对“女权五姐妹”的言行无任何犯罪之处的事实心知肚明的情况下,海淀警方仍不知悔悟,仍妄图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继续恶意限制“女权五姐妹”的人身自由。
葛律师希望通过申诉及后续的法律行动来促进五姐妹案的撤案,尽快结束对五姐妹的取保候审。
警方利用取保候审继续调查监控
自4月中旬被释放以来,五姐妹的出行都被警方监控着,出行被要求要通报地方“国保”(负责维稳的警察),五姐妹之一武嵘嵘更是曾经在取保候审期间遭受违反程序的长时间非法审讯和侮辱。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触犯法律,检察院也不予逮捕,但是,中国警方却拒绝撤销案件,”五姐妹表示,“现在我们仍作为犯罪嫌疑人持续受到调查和监控,被限制旅行和社会活动,因此无法恢复我们在NGO的工作。”
不仅如此,因为受案件的牵连,多个NGO办公室被调查,活动受限,甚至被迫关闭,多位支持者、志愿者被新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多次被禁止出境,其中NGO 工作者,残障权利倡导机构广州众一行总干事郭彬和前NGO工作者杨占青6月12日被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
多次呼吁撤案遭冷遇
5月下旬,女权五姐妹案的七位代理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提交了针对该案的《法律意见书》,呼吁海淀分局撤销该案,撤销五名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身份,结束“女权五姐妹”的取保候审,并恢复当事人的名誉和自由。
7月初,“女权五姐妹” 的辩护律师葛文秀致电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询问警方对五月份提交的要求撤案的《法律意见书》的回应,致电过程遭遇诸多推诿,警方人员表示撤案要等到“取保候审”结束,而距离五姐妹取保候审结束还有长达9个月的时间。
香港女权团体全球呼吁:致信联合国
6月11日,香港新妇女协进会发布公开呼吁和通告邮件,指“中国政府近来持续对国内争取女性权益团体的打压,使妇女权益工作进入寒冬”、“作为关注妇女、性小众、性别平等及劳工权益的团体及个人,务必团结为事件发声及表达我们的关注和忧虑。”该组织提议关注者致信联合国和各国政府,表达三点诉求:促请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终止对五位女权行动者的调查及审讯;停止对妇女NGO及女权捍卫者的滋扰及打压;与国内民间团体携手合作推动性别平权。新妇女协进会成立于1984年,系香港活跃的女权倡导团体。
五姐妹:请联合国帮助我们
五姐妹被香港女权团体的呼吁行动而触动,萌发了致信联合国和联合国妇女署的念头。7月7日,“女权五姐妹”联名致信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及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尊敬的联合国妇女署执行主任普姆齐莱·姆兰博
– 恩格库卡,希望联合国能继续利用影响力帮助五姐妹彻底恢复自由。
– 恩格库卡,希望联合国能继续利用影响力帮助五姐妹彻底恢复自由。
信中指出,五姐妹的妇女工作“符合《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消歧公约》、《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的精神,也有助于良好的治理和社会稳定。我们没有自由、无法继续工作,不仅是我们个人的损失,也是社会与政府的损失。”
路透社曾报道,联合国参与了释放五姐妹的游说中国政府的幕后工作。五姐妹因此希望,联合国能继续关注她们的境遇,并发挥影响力帮助她们获得彻底的自由。
中国政府将于9月26日在纽约与联合国合办“全球妇女峰会”以纪念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20周年,联合国因此成为女权五姐妹案关注者的问责与倡导对象,路透社曾报道说,联合国妇女署参与了对中国政府的幕后游说,并曾表示欢迎女权五姐妹获释。五姐妹表示进一步期待,联合国在9月之前敦促中国政府彻底撤销此案,为“全球妇女峰会”及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创造祥和氛围。
外交部记者会: 两次被问及
7月7日外交部记者会上,五姐妹致信联合国的事被问了两次。据参加了记者会的记者介绍,第一次被问及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称此事不归外交部管,中国是法治国家,会依法处理。
第二次,华春莹称“反对干涉司法主权”。
第二次,华春莹称“反对干涉司法主权”。
【采访联系人】
葛文秀(韦婷婷的辩护律师):18028627307
刘书庆(武嵘嵘的辩护律师):13355415256
燕 薪(李婷婷的辩护律师):13601297308
吕洲宾(武嵘嵘的辩护律师):13968096061
吴魁明(郑楚然的辩护律师):13006881043
陈进学(郑楚然的辩护律师):13826002506
【附件】
1、《女权五姐妹致信联合国及联合国妇女署》中文版
2、《女权五姐妹致信联合国及联合国妇女署》英文版
3、 新妇女协进会公开信网页:
4、《申诉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