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警方一限制五公民人身自由是不是事实,把披露事实的人当犯罪嫌疑人处惩,这是那国的法律?
我不明白这个国家到底哪出了问题,一个平平常的行政诉讼案件,沈阳警方及维稳机构确要大动”干戈”,将沈阳的五位原告许梅英,杨兆芳,王振华,林淑军,姚立新用不同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将沈阳辛颖也强行带回沈阳,至今失联。
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沈阳阳警方及维稳人员几十人在昊更新的带领下,对沈阳五公民诉公安部一案的诉讼代理人林明洁实施抓捕,不惜打“110”“救助”,更“救助”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的警察!
谁给了你们权力阻止正常的法院开庭,难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也要沈阳警方批准不成?我更不明白的是:北京警方为什么对沈阳警方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杨兆芳,林淑军在北京遇到沈阳警方违法犯罪行为时,第一时间都是救助北京警方,他们都向北京警方出示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说明他们要正常参加法院开庭,沈阳警方控制他们的目的是阻止开庭。但是北京警方两次都配合沈阳警方的行为!
北京警方执法的依据到底是什么?今天,我是要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去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如果我没到法院,我就是被隹行阻止了,我已将延期开庭的申请寄给二中院,今天要向法院当面陈述。谢谢关注此次庭审的朋友们。
林明洁昨天向权利运动发布消息称,她正在沈阳市铁西区霁虹派出所,并且可能遭到拘留。
铁西公安分局曹力钧局长的电话:1380405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