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截至2015年10月29日19:00,至少300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或失踪



分类统计(律师/其他):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为变相秘密拘押):25人(11/14)

监视居住:1人(1/0)

刑事拘留/逮捕:4人(0/4)

刑事强制措施不明:2人(2/0)

强迫失踪:4人(1/3)

软禁:1人(0/1)

限制出境 :24人(15/9)

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 (已获释/现平安):255人(124/131)

*注:其中14人同时被归类在两个分类;1人同时被归类在三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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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以下个案已为变相秘密拘押)[1]【24人】

律师 11 人

王宇 (北京,锋锐所,7月9日04:00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辩护律师于9月21日赴天津市河西分局再次要求会见,了解基本案情,要求和王宇通信,警方均予拒绝,后律师到检察院控告,并收下控告材料,9月28日,文 东海接到检察院电话已正式受理控告。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出以下意见:尽快依法安排会见;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告知具体办案人员;向家属送达通知书;立即告知监视居住地点;告知王宇的身体健康状况;敦促王宇尽快给李昱函律师回信;立即返还包蒙蒙留学护照并解除对包蒙蒙的控制。10月23日,辩护律师李昱函到河西检察院举报控告科,被告知检察院已对律师提出的控告予以立案,并会根据河西分局的报告作出处理决定。已逾113天。)
包龙军 (王宇丈夫,北京,7月9日03:00开始未能联络,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为由不准予律师会见,10月28日律师要求会见被当局以“没有接到上面通知”不安排会见。同日,辩护律师吕洲宾请赵旭转交致包龙军的一封信。已逾113天。)
王全璋(北京,锋锐所,7月 10日13:00开始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其北京住所8月5日被公安搜查;8月31日律师获知强制措施由刑事 拘留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16日辩护律师到检察院提出控告,并向河西分局再次提出书面会见申请、了解案件情况函,并让其转交给王全璋的第二封 信。10月28日律师对天津市河西公安分局提控告已获正式受理。 【截至10月28日 律师两次会见申请,未被准许;两次要求了解案件情况,未给答复;两次致信全璋,是否转交不明;中秋家属邮寄的月饼被原封不动退回;家属至今未接到指定监视 居住通知。】已逾112天。)
刘四新 (北京,锋锐所行政助理,因审判不公被除牌,7月10日08:45开始未能联络,后得知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9月17日其律师被通知已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地点不明。9月18日确定为「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已逾112天)
谢远东 (北京,锋锐所实习律师,7月10日被从家里带走,同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12天)
李春富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弟,8月1日约2200被天津警方抄家带走。9月15日律师被告知李春富已被监视居住,但地点不明。10月23日已提交书面会见申请,天津河西分局至今未予回复。电话联系分局主管领导,其称这是北京警方交办的,他们无权决定,尚需北京的上级发话。已逾90天)
周世锋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07:30被带走,被刑拘 。8月14日当局以“周世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不准予律师会见。9月24日得知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12天)
隋牧青 (广东广州,7月10日23:40 被带走,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12天)
谢阳 (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未能联络,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9日,辩护律师从家属处得知,长沙国保刘姓副支队长称“谢是中央办的案子,请律师没有用,案子还没有结果。”已逾111天)
张凯(北京,8月25日和其助手刘鹏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09日温州市公安局第三次出具《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理由仍然是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10月17日凌晨张凯在北京的住所遭到温州警方搜查,临走时警察称通知妹妹张艳当天下午两点到北京朝阳区平房派出所作一份笔录;同时家属被警方威胁不准在网上发布案件消息。对于辩护律师控告温州市公安局拒绝告知辩护律师已经查明的犯罪的主要事实,温州市检察院书面答复称,已于年10月26日口头通知温州市公安局予以纠正。但目前温州市公安局尚未纠正,尚未向辩护律师告知案情。已逾66天)
黄力群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 08:30开始未能联络,曾有传出被刑拘的消息,后据律师表示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12天)

其他5人

赵威 (又名考拉,北京,李和平律师助手,7月10日17:00被带走,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刑拘在天津河西看守所。8月14日得知罪名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9月17日被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0日赵威生日,其母亲在天津河西区看守所要求给她送衣服和见面均被拒绝,当她问道赵威到底犯了何罪时,赵旭回复称:“你没看央视新闻吗?7月12、13号,还有河南法院门前的聚集事件。”。已逾112天 )
高月 (北京,李和平律师助理,7月20日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02天)
勾洪国  (又名戈平,天津人,7月10日上午在北京被天津国保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监视居住,但地点不明。8月24日当局修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5年10月25日,辩护律师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保障律师会见权,立即安排原告与勾洪国先生会见;并保障律师通信权,立即告知原告勾洪国先生的羁押地点;同时要求赔偿有关损失。(2)2015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请赵旭转交致勾洪国的一封信。已逾112天)
刘永平 (又名老木 ,北京,7月10日确认被捕,8月4日家属收到通知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0日,辩护律师到河西分局预审支队查询案件情况。警方回复因7月底左右发现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不允许会见。已逾112天)
胡石根(北京,7月10日开始失踪,律师多次在其户籍所在地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胡的失踪启动调查,至10月初已三次交涉,对方答复仍没有找 到。10月28日律师核实得知其于7月11日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被刑拘,8月7日增加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 28日律师于天津河西看守所申请会见被要求等待通知。)
林斌(望云和尚,福建,7月10日中午在四川成都机场被带走,其主持的寺庙福建九仙禅寺7月9日被查抄,其母8月16日被强行带离该寺,8月28日确认被天津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112天)

温州教案8人

刘鹏(浙江温州,8月25日和张凯律师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0月22日辩护律师收到温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10月28日律师向温州市公安局申请要求尽快安排会见刘鹏,或将相关已查明的主要事实告知辩护律师。已逾66天)
方县桂(浙江温州,8月25日和张凯律师深夜在浙江温州市被抓捕, 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刑拘。九月底变更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10月27日,辩护律师律师第三次提交会见申请,目前未有答复。已逾66天)
黄益梓(浙江温州,9月11日被警方带走,其后家属收到温州巿瓯海区公安分局的监居通知书,指他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9月24日被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今律师不准会见。10月8日家属尝试到瓯海区公安分局送明信片及衣服均被拒收。已逾49天)
程超华(浙江温州,9月18日被警方带走,家属10月20日 收到瓯海区公安局的通知书,内容为程超华被监视居住,多加一条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之前收到寄的通知书为「非法经营罪」及「涉露国家机密罪」。律师申请会见被拒绝。10月20日家属尝试到看守所送衣服,得知丈夫已被转走。已逾42天)
张崇助(浙江温州,9月8日晚从上海返回温州的途中失踪,9月25日家属收到当局的通知书,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52天)
张制(浙江温州,9月7日被温州警方带走,被处行政拘留5天后再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53天)
周剑(浙江温州,8月26日被警方带走。温州市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将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65天)
程从平(浙江温州,8月26日被警方带走。温州市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将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逾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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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2] 【1人】

律师 1 人

陈泰和教授 (广西,7月13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先被羁押于桂林三看,7月16日下午首次会见律师覃永沛,后不再允许会见。至8月13日转至家中监视居住,律师无法获知案情,通信需要批准。陈和其太太名下的所有银行账号遭查封。现涉及指控为「寻衅滋事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职务侵占罪」。9月13日之后可以与外界联系。已逾10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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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逮捕[3]【4人】

其他 4人

王芳 (湖北武汉,7月28日上耿彩文家被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行政拘留15天;8月8日转为刑拘。现羁押于武汉第一看守所。于9月15日下午律师被告知已经批准逮捕。逾94天。)
尹旭安  (湖北武汉,7月28日被抄家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后再加长10天。8月20日被转刑拘,现被拘留在湖北大冶看守所。9月26日家属收到批准逮捕通知书。已逾94天)
吴淦(又名屠夫,北京,北京锋锐所行政人员,维权人士,5月20日因在南昌抗议江西高院不让参与「乐平冤案」律师阅卷,而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行政拘留10 天。5月27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遭福建警方刑事拘留。7月3日被厦门市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办案机关为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9月28日得知,已从福建省福清市永泰看守所转移至其他地点。吴淦的父亲6月25日被再次以「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10月22日,燕薪律师再次到思明分局要求告知羁押地点,警方回复称「根据法律规定来办」,未有告知。同日,辩护律师再次向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提交 《会见申请书》,要求立即安排会见吴淦并及时告知案件相关信息。已逾163天)
翟岩民(北京,于6月15日因山东潍坊徐永和案被山东省潍坊巿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期间警方要求翟岩民妻子写保证书不接受媒体采访被她拒絶及强迫其搬家。已逾1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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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不明【2人】

律师 2 人:

李和平 (北京,7月10日14:00 被警方带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月11日天津市河西分局预审支队王警官接收律师提交的律师手续,并表示他们是办案单位。 家属和辩护律师多次控告天津警方非法抓捕、秘密侦查未果。10月26日,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陪李太太庆祝李和平的生日。已逾112天)
谢燕益 (北京,7月10日下午约谈,12日早上被带走,中午被抄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逾1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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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失踪【5人】

律师 1人:

李姝云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11:30被警方带走,失踪。已逾112天)

其他4 人

王芳 (北京,锋锐所会计,7月10日08:30开始失踪,已逾112天)
胡石根 (北京,7月10日开始失踪。律师在户籍所在地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胡的失踪启动调查,至今已经三次交涉,对方答复仍是没有找到。年10月28日,辩护律师郑湘从赵旭处获知,胡石根案由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办理,胡于7月11日被刑拘,8月7号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同日,辩护律师郑湘提交会见申请,并请赵旭转交致胡石根的一封信。10月29日,辩护律师李柏光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提交会见申请。已逾112天)
唐志顺(又名草根,北京,10月6日 在云南与缅甸接壤处猛拉市的华都宾馆8348房间被身穿缅方警察衣服人员带走,10月9日 其北京住址被查抄。10月23日律师前往天津市公安局河西看守所了解案件,被告知「没有关在这」, 在预审支队被告知「没查到该案件」。根据警方出示的扣押手续上所显示的信息,唐志顺涉嫌的罪名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已逾24天)
幸清贤(四川,10月6日 在云南与缅甸接壤处猛拉市的华都宾馆8348房间被身穿缅方警察衣服人员带走,10月8日其在成都市住址被内蒙兴安盟公安局委托成都公安局金牛分局北巷子派 出所查抄,共计被抄台式计算机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微型摄像机两个,光盘十张,私人名片一盒。10月21日律师前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兴安盟公安分 局了解案件,被告知「幸清贤案是公安部统一指挥,该案公安部已指定移交天津警方。」2015年10月21日晚10点,成都警察到冉彤律师家中找到其妻子进行谈话,要求做好冉彤律师的思想工作,并要求其尽快回来,否则对其采取措施。 10月23日律师前往天津市公安局河西看守所了解案件,被告知「没有关在这」, 在预审支队被告知「没查到该案件」。已逾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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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禁【1人】

其他1人

包卓轩(又名包蒙蒙,北京,2015年10月6日在云南与缅甸接壤处猛拉市的华都宾馆8348房间被带走。10月12日亲友称包卓轩被软禁在内蒙古外婆的家里。已逾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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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出境 【24人】

律师15人

张庆方 (北京,许志永辩护人,8月3日准备和女儿及朋友的孩子从首都机场飞去美国,被拦截,理由是接北京公安局通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梁小军 (北京,8月20日欲带妻儿经由日本赴美学习访问,在首都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蔡瑛 (湖南,李和平律师辩护人,8月17日欲从长沙飞往台湾被拦截,被告知北京公安局指示他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斯伟江 (上海,8月11日在浦东机场被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出境)
李方平 (北京, 7月下旬在广东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李国蓓(北京,9月6日 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陈建刚(北京,9月6日,北京机场被拦截,禁止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陈武权 (广东深圳,8月16日在罗湖口岸被拦截,理由是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燕文薪(北京,8月21日在深圳罗湖口岸被限制出境)
葛永喜(广东,9月5日 下午从深圳福田口岸准备出境前往香港,被边检工作人员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葛永喜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刘正清(广东,9月6日 中午 深圳福田口岸被拦截,以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庞琨(广东,9月8日从罗湖到香港被限制出境,理由是北京市公安局通知出境会危害国家安全)
葛文秀(广东,10月12日上午从广州东站坐广九直通车去香港旅游,边检时被告知不能出境,称是接到北京市公安局通知。 )
王全平(广东,9月8日经珠海拱北口岸准备送儿子去澳门读研究生,在验通行证时被拦截,出入境工作人员表示是北京市公安局第一总队,在7月6日限制出境,理由是出境可能影响国家安全。)
黄思敏(湖北,9月6日 黄思敏准备从武汉去香港,但在机场被边检拦下,工作人员称”北京市公安局说你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其他 9 人

*1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包卓轩(又名包蒙蒙,王宇儿子,北京)
苏楠(北京,8月10日在北京机场被限制出境)
向莉 (北京,7月16日被禁止出境)
于合金律师孩子 (北京,于合金为锋锐所律师,其孩子在上海读大学,8月2日和同学随老师前往牛津做交换生,在机场被拦截,理由是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
李和平律师儿子  (北京,1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
李和平律师女儿  (北京,5岁,8月17日在郑州办理护照,显示由北京公安局发出的限制出境标注)
刘亚杰女儿(广东,8月份,港澳通行证被当局强行剪毁。)
冯正虎(上海,10月6日在上海浦东机场准备前往日本探亲被拦截,被边检工作人员告知:北京市公安局以冯正虎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限制其出境。)
刘晓原律师儿子(江西南昌,原定出国深造,于10月15日 被南昌市公安局拒绝办理护照,警察说是北京市公安局第一总队封锁以致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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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短暂拘留/强制约谈/传唤 (已获释/现平安)【255人】

律师 124人

*5, 11, 70, 83, 95, 97, 98, 99, 103, 111, 121, 124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张维玉 (山东,在北京锋锐被拘)
左培生 (北京,在锋锐被控制)
江天勇 (北京)
倪玉兰 (北京,7月12日13:47警察上门警告,23日再上门)
张凯(北京)
刘晓原 (北京,锋锐所,7月10日晚被限制自由,13日上午离开公安局)
程海 (北京,7月13日12:30在法院外被公安找)
胡贵云 (北京)
周泽 (北京,7月19日晚上公安找上办公室)
余文生 (北京,7月9日上午约谈,20日15:00再次约谈,同时约谈的还有其妻子,8月6日2335被带走,家中遭搜查,8月7日2330回家)
梁小军(北京,7月10日约谈)
刘连贺 (天津)
马卫 (天津,7月10日被约谈)
李威达 (河北唐山,7月10日22:30被传唤,至11日19:00回到家)
梁澜馨 (河北唐山,7月10日22:30被传唤,至11日19:00回到家)
么民富 (河北唐山,7月15日14:30被传唤至17:00)
姬来松 (河南)
任全牛 (河南)
孟猛 (河南)
马连顺 (河南)
常伯阳 (河南,7月12日02:00回家)
张俊杰(河南)
苗杰(河南)
周志超 (河南,7月30日公安上律所谈话)
王磊 (河南,因代理刘四新案31日被约谈)
刘卫国 (山东)
舒向新 (山东,7月14日警察二次登门)
徐红卫 (山东)
付永刚 (山东)
王玉琴(山东)
熊冬梅(山东)
刘金湘(山东)
王学明(山东)
熊伟(山东)
李金星 (山东)
张海 (山东)
冯延强 (山东,7月12日下午约谈,因代理王宇案,被逼离开律所)
许桂娟 (山东,7月12日下午被约谈)
赵永林 (山东,7月13日约谈)
徐忠 (山东)
刘金滨 (山东)
刘书庆 (山东,7月14日下午约谈,16日正要坐车去代理李和平律师案,却被带去派出所,被禁止代理该案)
王秋实 (黑龙江)
张雪忠(上海)
李天天(上海)
薛荣民 (上海)
秦雷 (上海)
钟锦化 (上海,7月14日约谈,17日09:30-11:30再约谈,8月11日与妻儿在机场被扣查两小时)
王卫华 (上海,7月15日约谈)
刘士辉 (广东律师,7月11日中午至12日18:00,被上海市国保以「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政传唤24小时,后再被限制人身自由6小时)
郑恩宠 (上海,7月11日下午被警方带走并抄家,7月12日凌晨获释,7月17日、8月7日、10月15日再被抄家)
张磊(7月11日在江苏苏州被约谈,12日22:20被带往长沙南站铁路派出所,00:40出来)
朱应明 (江苏,7月20日1400约谈)
程为善 (江苏,7月23日约谈、8月26日1500-1700再次被约谈)
王成(浙江杭州,7月11日第一次约谈,12日第二次约谈,寻衅滋事行政传唤21小时,第三次警察上门时拒绝谈话)
庄道鹤 (浙江杭州,约了7月14日在杭州谈话)
袁裕来(浙江)
吕洲宾(浙江)
汪廖 (浙江,7月13日中午国保约谈)
吴有水 (浙江)
王万琼 (四川)
于全 (四川)
付剑波 (重庆)
何伟 (重庆)
游忠洪(重庆,游飞翥哥哥,7月14日上午被传唤,下午获释)
张庭源(重庆)
雷登峰 (重庆)
游飞翥 (重庆,7月14日上午被带走,20:55获释, 28日晚第6次谈话 )
唐天昊 (重庆,7月22日0900第二次约谈,10:00被带往派出所,23:45获释)
黄思敏 (湖北,7月12日23:00被约谈,13日01:40出来)
胡林政 (湖南,7月12日06:00出来,手机装软件)
文东海 (湖南,7月12日约19:00被带走,有传唤证,涉嫌寻衅滋事,13日约02:00获释)
郭雄伟 (湖南)
陈南石 (湖南)
王海军 (湖南,7月13日被二次约谈)
石伏龙(湖南)
杨金柱(湖南,7月15日第4次被传唤,此前为11日凌晨和14:00,以及14日10:25)
杨璇(湖南)
张重实(湖南,7月21日因代理谢阳律师案再被要求约谈)
罗茜 (湖南)
吕芳芝 (湖南)
张玉娟 (湖南)
蔡瑛 (湖南,7月14日约谈,问及谢阳,后因代理李和平律师案再被警告)
龙浪奔 (湖南,7月14日约谈)
蒋永继 (甘肃)
曾维昶 (云南)
刘文华 (云南)
杨名跨(云南)
王宗跃 (贵州,7月16日下午再次约谈)
李贵生 (贵州)
周立新 (贵州,锋锐所律师,7月12日约16:00被警方带往贵阳派出所,已自由)
陈建国 (贵州,7月14日被约谈)
邹丽惠 (福建)
陈学梅(福建,7月14日13:20回)
刘正清 (广东)
吴魁明 (广东,7月15日警察上办公室找 )
葛永喜 (广东,7月11日21:20被警察里带走,12日01:56确认出来)
陈武权 (广东,7月14日01:40被敲门找)
葛文秀 (广东,7月11、13、15、17日四次被国保约谈)
陈科云 (广东,7月13日17:00约谈)
陈进学 (广东,7月13日被约谈,14日被要求下午第二次约谈,16日12:00三次约谈)
吴镇琦(广东)
王全平(广东,7月12日约谈,14日第二次约谈)
闻宇 (广东,7月13日约谈)
孙世华 (隋牧青律师太太,广东,7月15日被国保要求写信劝告隋牧青认罪)
蒋援民(广东,7月15日警察三次上门向邻居询问)
刘浩 (广东,7月23日被司法局约谈)
崔小平 (广东深圳)
徐德军 (广东深圳)
朱金辉 (广东深圳)
庞琨 (广东深圳,7月13日16:00在罗岗派出所,00:15出来)
肖芳华 (广东深圳,7月16日上午被约谈)
覃永沛 (广西)
杨在新 (广西,7月14日国保上门)
吴晖 (广西,7月14日派出所要求约谈,25日中午12点45分到南宁向阳派出所第二次约谈,13点40分出来)
吴良述  (广西,7月16日早上约谈)
黄朝晖  (广西,7月15日被约谈)
覃臣寿 (广西,7月18日约谈,10:00结束)
庞信祥 (广西,7月15日被要求约谈)
张鉴康 (陕西)
李方平(北京,7月12日07:30在江西萍乡被第二次带走,21:30回家)
李昱函(辽宁,第一次并没有详细记录,第二次于9月19日中午12点被沈阳公安局约谈,大约于1小时后约谈结束。原因为之前给王宇的信。)
李浚泉 (辽宁,警察上门通知约谈,后拒绝)
陈建刚 (北京,7月13日在安徽约谈,14日11:30国保再到宾馆找)

其他 131人

*10, 28, 50号人士同时被归类在其他分类

周庆 (北京,锋锐所司机)
游豫平 (洗冤行动志愿者,北京)
冯斌 (北京,在锋锐被控制)
袁立 (北京,7月10日中午被带走问话,21:00获释,问题针对老木)
佳期 (北京,考拉室友,7月10日被带走,当日获释)
李学惠 (北京 ,7月10日、13日、16日10:59被第三次约谈
李小玲(北京,7月15日珠海国保到北京找她,16日凌晨国保在另一人家里试图找李,现平安 )
杜延林 (北京,7月14日16:00去派出所,约19:00出来)
武文建 (北京)
向莉 (北京,7月12日下午约谈6小时,16日被禁止出境)
田卫东(网名金友园,北京,7月14日以寻衅滋事名义被传唤)
吕上 (北京,7月15日约谈)
李麦子 (北京,7月15日国保上门找)
王鹏 (北京,两次被喝茶,国保威胁送精神病院)
徐永海 (北京,家庭教会成员,7月16日警察上门谈话)
郭予豪 (又名戴仕桥,北京,7月14日曾被带走)
慕容雪村 (北京,7月17日18:00喝茶,19:30出来)
郝淑娥 (北京,7月17日晚被带去派出所问话,22日在四川绵阳再被带去派出所)
黄宾 (北京,江西国保说7月21日上北京找他)
许艳 (北京,余文生律师的妻子,7月20日15:00约谈,8月6日1315 警察再上门滋扰)
王金波 (北京,7月22日1100-1155约谈)
李冬梅 (北京,因7月20日在网上写关于王宇的文章,被上门谈话)
刘荻 (北京)
董璇 (北京,倪玉兰律师之女,7月12日、23日两次被,遭到警察威胁)
赵末 (北京,7月21日上午被方庄派出所抓捕,然后谴返山东聊城,拘押在古楼派出所,25日出来)
王峭岭 (北京,李和平律师之妻,8月6日11:04警员上门以寻衅滋事罪传唤,14:00撬门带走,5小时后获释)
樊丽丽(北京,勾洪国(戈平)的妻子。8月27日被十个自称民警的人控制五个小时,快递被没收,且被要求搬家)
包卓轩(又名包蒙蒙,王宇儿子,北京,7月17日09:00 第三次被派出所带走,7月18日再约谈,出来后严控, 护照及户口本被没收,现正于内蒙古有有限的行动自由)
郑建慧(天津, 7月12日 16:00被公安带走至13日04:00)
包海英 (天津,包蒙蒙姑姑,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约谈)
佟彦春(王宇母亲,天津,居住在内蒙,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被约谈。后长期处于被监视状态。于10月5日至10月10日失去联系,共5天,期间其外孙包卓轩连同另外二人10月6日上午在缅甸被带走。)
包龙军母亲 (天津,7月18日16:00和包蒙蒙等4人一起被被约谈)
蓝无忧(河南)
侯帅(河南)
岳三(河南,7月15日18:00 – 19:00 被约谈)
卢秋梅 (山东,7月12日13:00被传唤)
徐知汉 (山东济南,7月11日04:55被从济南带回河南,14日10:30获释,8月28日下午再次被短暂带走询问笔录)
李向阳 (山东,7月15日01:00以涉嫌诈骗罪带走,审讯至18:00左右)
丁玉娥  (山东,7月15日15:55约谈)
巩磊 (山东,7月12、13两次被传唤)
赵作媛  (山东,7月21日国保上门谈话)
李发旺 (山西,7月11日04:00被带走,13日11:00获释)
李大伟 (甘肃)
渔夫 (王福磊,深圳,7月11日在上海被驱逐,15日二次驱逐)
杨勤恒 (上海,7月14日10:15 带走,20:30释放)
王法展 (网名砀山人,上海,7月14日12:10被带走,16:05回)
周国淮 (上海,牧师,7月16日约谈)
李学政 (上海,7月15日下午约谈4时)
任迺俊 (上海,7月12日被带走,已回家)
冯正虎 (上海,7月10日23:30被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传唤,11日04:30回)
陆镇平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单利华 (江苏南通,7月14日被喝茶,15日16:30再上门找)
瞿华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张秀琴 (江苏南通,7月13日被喝茶)
吉红兵  (江苏南通,7月16日喝茶)
韩蕾  (江苏南通,7月16日喝茶)
胡诚 (江苏常熟,7月13日被喝茶)
顾晓峰(江苏常熟,7月13日17:30-19:30被喝茶)
顾义民  (江苏常熟,7月16日1400-1600在派出所做笔录,妻子徐燕陪同,24日再约谈)
许正彪 (江淳,江苏南京,7月14日15:00喝茶,25日再上门)
许娟 (江苏南京,7月14日被带走做笔录)
赵长东 (江苏南京,7月17日1800被约谈)
潘露 (江苏苏州,7月14日国保上门找)
王明贤 (江苏苏州,7月14日17:30被带走,22:30回 )
徐文石 (江苏苏州,7月10、11日约谈, 25日0900-1600第三次喝茶)
姚钦 (江苏常州,7月14日17:30被带走,22:34已回家)
范永海 (江苏苏州,7月18日晚约谈)
王小琍 (江苏常州,7月14日晚21:00被约谈)
丁红芬 (江苏无锡,7月15日16:40被抓走,16日15:30获释)
戈觉平(奔博,江苏苏州,7月14日13:00起被特警包围在家,未被带走。9月4日上午 8时,警方撤走,共52天。9月6日晚,戈觉平去北京,在苏州火车站被骚扰阻拦。抗争后戈先生夫妇登上火车先被乘警骚扰,在常州站被警方拦截,后被苏州警方带回。)
陆国英(江苏苏州,戈觉平太太,7月14日起被围堵在家 于9月4日上午 8时 警方撤走 共52天)
沈爱斌  (江苏无锡,7月28日早上约0600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传唤,29日早上约0700获释,7月30日早上再被抬走,31日1700获释,在家监视居住,8月7日、16日、28日再被传唤)
余怀谦 (浙江杭州,7月17日16:30喝茶,已回)
吴高兴(浙江,7月15日被传唤,获释)
邹巍 (浙江 ,7月16日下午约谈)
陈宗瑶(陈晨,浙江)
甄江华(广东,7月10日 21:20被带走至11日凌晨3点)
肖育辉 (广东广州,7月13日、14日两次约谈 )
王爱忠 (广东广州,7月13日约16:30 派出所上门找,约八九点回家)
陈荣高 (醉侠老高,广东广州,7月13日15:00开始喝茶,晚上回家)
贾榀  (广东广州,7月15日11:00喝茶,被强制遗送出广东)
袁国枝  (广东)
吴斌 (网名“秀才江湖”,广东广州,7月15日浙江国保到从广州强行带回浙江,被殴打,16日在派出所做了一天笔录)
黄义杰 (广东广州,7月14日17:37被带走,2100回,出示传唤证)
徐向荣 (广东广州,7月14日喝茶,18:00完)
刘辉 (广东广州,7月13日晚22:00被强送回陕西)
李维国 (广东广州,7月13日08:30-13:30 约谈)
黄敏鹏 (广东广州,7月16日12:00-14:00 约谈)
黄子敬  (广东广州,7月18日喝茶)
何延运 (禺克,广东广州,7月22日早上国保上门带走,关在派出所7个小时,并要求他搬走,8月14日国保再上门传唤)
黄昭云  (湖南邵阳人,7月16日广东深圳约谈)
胡xx (湖南人,7月9日晚被国保从广东东莞谴返湖南)
苏尚伟 (广东佛山,7月17日 09:00-11:30 被喝茶)
刘四仿  (广东,8月14日约0700被带往警局问话,约1600出来)
郭春平(广州,8月28日因收王宇文化衫快递,在收快递现场被带走,随后被遣返回原籍河南,手机计算机等物品被扣押,9月6日才归还。)
黄熹(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 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 9月6日释放。十天总共提审九次,其中派出所三次,增看六次,提审主要问题是文化衫事情)
刘金莲(化名「刘亚杰」,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8月31日核实被刑拘,所涉指控为「寻衅滋事罪」,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至9月29日)
黄永祥(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当局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不允律师会见。至9月29日)
卫小兵(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8月28日被新塘永新派出所带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关押于增城市看守所。至9月29日)
赖日福(化名「花满楼」,广州,因涉及「王宇文化衫」事件,9月9日下午被带走,家中物件被警察查抄。9月11日律师会见,得知涉及「寻衅滋事罪」。至9月29日)
黄雨章  (广西,7月14日19:30被警方带走,23:30回家 )
苏少凉 (广西,7月15日12:15-15:30 在派出所谈话)
谭爱军 (广西,7月15日约16:00约谈,16日01:00获释)
莫千里  (广西,7月12日约谈,约1小时)
周石臣 (广西,7月11日16:30-17:30被约谈)
张维 (广西,7月16日早上约谈)
罗鸣 (广西,7月15日01:00约谈,有传唤证,已回)
端启宪 (广西,7月15日17:00至16日02:00被以寻衅滋事传唤)
王德邦 (广西,7月15日15:00-17:00 被传唤)
游精佑(福建,7月13日下午喝茶)
游明磊 (福建,7月13日15:00-17:00警察上门谈话,8月10日第4次做笔录)
戴振亚 (福建,7月12日20:20-21:40被带到派出所谈话,20日晚再被带到派出所问话)
潘细佃 (福建,7月12日约谈,半夜结束,14日二次约谈,21日失去工作,国保在家门口24小时监视)
尤锦旭 (福建,7月13日14:15-17:30被带到派出所谈话)
陆祚钰(福建,7月12日国保警察约谈,已回家)
吴鑫发 (湖北武汉,7月27日2200-2300被约谈)
魏鹏 (湖北武汉,7月27日失联,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天,已获释)
耿彩文(湖北武汉,7月27日被喝茶,后被抄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行政拘留15天,8月11日转为刑事拘留,于9月10日释放,被拘逾45天)
欧彪峰 (湖南,7月13日约16:00被带到公安局做笔录,20:30分回家,21日1100-1400再被约谈)
黄智平(网名黄怡剑,湖南,7月14日晚约谈)
魏得丰 (谢阳律师助理,湖南,7月11日05:40被带走,已获释)
李铮然(湖南,7月16日10:00-17:00被约谈)
肖勇 (湖南)
徐琳 (湖南,8月13日1500至14日1200被带走问话)
许习莲 (江西,7月11日08:30-11:30约谈)
黄燕明 (贵州,7月14日07:40被带走,15日02:00获释)
罗亚铃 (重庆,7月12日、20日国保两次上门谈话)
单亚娟 (黑龙江,7月31日下午被约谈)
权玉顺 (黑龙江,徐纯合之母,被看管在哈市的安老院,8月9日已回庆安)
姜建军 (辽宁大连,7月12日以寻衅滋事被刑拘,在被拘37天后获释)
俞明文(四川,8月28日 下午被带走询问,关于穿着王宇文化衫拍照,询问衣服来历)

被查抄

   1.    锋锐律师事务所

   2.    李金星律师办公室(NGO:洗冤行动办公室)

   3.    李和平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

地区统计 (事发地点) (被拘、失踪或软禁/限制出境或约谈):

北京61人 (17/44)

广东45人 (1/44)

江苏25人 (0/25)

山东25人 (1/24)

湖南21人 (1/20)

浙江19人 (9/10)

广西17人 (1/16)

上海16人 (0/16)

河南12人 (0/12)

福建8人 (0/8)

重庆8人 (0/8)

湖北6人 (2/4)

天津6人 (0/6)

贵州5人 (0/5)

四川4人 (1/3)

辽宁3人 (0/3)

黑龙江3人 (0/3)

河北3人 (0/3)

云南3人 (0/3)

江西3人 (1/2)

甘肃2人 (0/2)

内蒙古1人 (1/0)

陕西1人 (0/1)

山西1人 (0/1)

缅甸2人 (2/0)

[1] 監視居住: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4、69、72-75條內規定的強制措施之一。《刑事訴訟法》第73條列明:「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根據我們過去的經驗,此種強制措施十分容易滋生酷刑。

[2] 參考註釋(1)

[3] 刑事拘留: 此處所列名單均被刑事拘留。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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