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高谷镇陈家村支部书记何正平违纪违法补充材料 致彭水县纪委


(2015.09.01 权利运动 来稿刊登)
一.高谷镇陈家村支部书记何正平违规,违纪,违法使用地票资金:102.9833万元,没有一试一议,四议两公开,没有经过招标投标。具体事实如下:
二.在维修龙坪至五家良子,白岩脚至岩峰两条公路中,用三张假发票报账47.73335万元(三张假发票是通过广告电话索取)。其中多报挖机时间:573.5小时,每小时220元。假报大挖机时间603.5小时,每小时大挖机280元,每小时多报60元。两条公路多报人工工资1.6万元。石子,片石用了多少不详。龙坪公路和黄金公路维修报账5.2333万元,根本就没有维修这条路:四项共计多报人民币23.0713万元。
三.违规使用地票资金安装路灯55.3万元,总数报129根,实际只安装了112根,差17根,每根比别人多报900元,两项共计多报人民币:19.26万元。
四:在西部农网改造中,贪污老百姓抬杆,打洞款9372元(已退),五家良子17家农户,每户200元的户头款3400元,至今还在何正平手中,两项共计人民币1.2772万元,扣除9372元,还欠3400元。
五:强占移民款三笔:1.侵占共和村五组:申友保,申友权,申恒奎,杨树林四人所修公路款:2.016万元。2.陈家村一组过沟桥7.27万元,据为己有,后被村民发现,只退了5.27万元,侵占2万元。3.滂溪村:罗元明,罗元军,冉光友,曾庆德,徐美文五人所修的下河公路款:21.32万元,强占别人2万元。三项共计:6.016万元,至今还在何正平手中。
六.侵占铁路高压线从共和老石坳果园至高谷大桥桥头6公里长,按旧线计价:14.4万元。
七.陈家四组修公路炸药20包,每包50市斤,雷管五十发,导火线五十米,异地使用,是否违法,价值多少?是否应该罚款,或按违法处理,老百姓要一个公道。
八.白岩脚石厂至319公路维修款3万元未使用,至今仍在何正平手中,此款是否属贪污,是否违法?
九.原集体居民委办公室,两间一楼梯,三层楼平房,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地砖,墙砖,水,电全部安装好的,何正平把它卖给了彭永良,此人正是他的亲血老表,按当地,当时的房价来算,应值36万元,我们再给他少算6万元,算30万元,请问这房款在哪儿去了,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是否经过拍卖,有哪些村民参与,协议有哪些村民代表签字?
十.陈家村枣子基地500亩,每亩500元,何正平承建在本村三组,只建了116亩,另外的384亩承建在什么地方?384亩,每亩500元,共计人民币:19.2万元,此款属什么性质,是否应该追究?
十一.以上九项:公路款:23.0713万元,路灯款:19.26万元,农改款:3400元,移民款:6.016万元,高压线款:14.4万元,雷管,炸药,导火索应值多少钱不知道:石厂公路款3万元,集体办公室30万元,枣子基地款:19.2万元,共计人民币115.2873万元。以上款项如有不服,我们请求你们县纪委和高谷镇政府派人前来与我们村村长孙祖山,村支部书记何正平,各组组长,以及村民代表等有识知事大家共同来算账。在算账期间,我刘恩华,侯德全,刘月顺,将负责你们相关人员的吃饭,住宿等费用,欢迎参与。
综上所述:
一.要求没收其违法所得,该还给老百姓的还给老百姓,该给老百姓认错的认错。
二.追究三张假发票的来龙去脉,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违法责任。
三.要求对贪污腐败人员移送至司法机关,严惩不贷。
四.追究高谷镇党委,镇政府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平民怒。
五.要求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以精神和物资奖励。因为他们也是人,要吃饭,要坐车,坐船,住宿,复印材料,也花了很多时间,也花了不少资金,得罪了不少人,望领导多关心为盼。
六.我们的举报材料交到你委以长达八个月之久,至今没有答复,一直在你委二科冉茂锡手中,他也不处理,也不移送司法机关,望你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处理。
举报人:刘恩华:13594978262 侯德全:18325276078 肖德文:15025783016 刘月顺:15320947692 肖德俊:13996969604 胡绍贵:15923765617 胡绍忠(党员):18315230289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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