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5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具受害投诉人陈同永,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6197201192037,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太兴村二组。
具受害投诉人陈同永,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926197201192037,住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太兴村二组。
因2010年大丰法院崔益观等法官乱作为,在无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受理三诬告者的诬告敲诈案并故意采信伪证,歪曲事实将村部统一整治承包经营环境和秩序,依法收回非正规承包长期荒废地块工作中的局部瑕疵,从执法者的角度赋予诬告者敲诈无辜的可趁之机。
更有甚者,上述无德无法无纪的法官与诬告者纠合一体趁人之危,利用我单身无助,在养殖高危期大动警力非法实施抓捕逼款勒索,并由法警将我毒打成流血受伤状态下实施拘留,造成我依法从事的水产养殖承包经营因被迫管理中断而造成鱼虾大批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50万元,人为地致使债台高筑,至今深陷食不饱腹、衣不蔽体、无法自拔的困境和危房之中艰难度日,迫使依法上访维权不断。
自从十八大中央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来,承蒙各上级领导部门多次关心批复、来信来函严肃交办、督促,明确要求迅速查处大丰区法院上述人情勒索和暴力毒打案及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伤害。可是总遭无动于衷,或顶风违纪、顶着不办;更有甚者,三诬告者中有人已离开人世数年,今年3月大丰区法院继续顶风违纪乱作为,将死鬼冒充为所谓“申请执行人”继续顽固地一错到底,公然帮死鬼向我实施强行勒索人民币(见2015年3月4日大丰法院以鬼充人的执行裁定书)。
诬告、枉法判决和法警暴力迫害及其知错不改的灾难害得我多年以来一贫如洗,基层组织为了正常的民心工程,早想为我正常办理危房改造。可是,却有人钻心打洞,趁机搭船捆绑,要我事先签字画押,在他们预先泡制的见不得人的所谓“承诺书”上承诺:彻底放弃反腐救国的念头;不再追究贪腐勾结借助法律迫害无辜及其一系列顽固对抗中央精神的倒行逆施,正是类似帮贪腐“招安”的非法捆绑,不惜让国家的“扶贫”工程一再走过场,更奇怪的是:有人反而趁机到处放风说我“傻得出奇”“不接受好心扶贫”等等,一看便知其用心:完全是为了趁机帮贪腐势力搭船捆绑以遏制中央的反腐救国号令。
特再度据实反馈上述实情,恳求上级首长指我明路,直接答复告知本人:公平正义路在何方?
具血泪投诉人:陈同永
联系电话:13601424798
2015年10月24日( 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夕)
附:枉法办案者一错再错,今年又帮已死多年的诬告阴魂向我勒索钱财的所谓《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