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号,李和平律师的律师马律师和蔡律师,王全璋律师的律师余文生律师(特殊时期的行文,律师的律师某某律师,哈哈),还有我们这两位家属,一起到了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的预审支队。三位律师,两位家属,在预审支队门口的那个等待接待的小过道里,让那小过道都显得拥挤了。大家好不容易在十点钟聚齐了,文足和余律师是一大早六点就出了门,坐的高铁来天津,蔡律师是头天的飞机到的天津。马律师是高铁大雪晚点,凌晨两点半才入住北京的酒店,凌晨六点半我们联系后开车到的天津,马律师都六十岁了,头一天还在河南办案。当这天南海北的律师聚在一起,开始要求会见赵旭队长时,被告知赵队长出外开会了,副手也不在。总之任何一个头儿都不在。各位要问了,为什么不打电话约好?因为你打电话也约不好,律师们打电话打到最后,是被拒接的结果。所以只能来,当面问。再说了,一个政府公务部门,就算领导外出开会,也得授权有副手处理公务,要不,领导不在,政府部门还不运营了?那这样的话,我们纳税人的银子缴了,一句领导不在,就打了水漂,那还了得?
我着实觉得震惊,竟然一个女警振振有词,领导都不在!我想着这么多律师,算是白来了。律师们不放弃,轮番上去据理力争。一番交涉下来,对方依然面不改色,对律师们的有理有据有礼的要求不予理睬。突然,蔡律师的一句湖南普通话仿若凭空响雷般炸了起来:“你们搞什么!太过分了!”里边的人不知道怎么样,我是吓了一跳。我平时从网络上会看到和平还有其他的律师,跟公安的冲突,我以前实在是觉得和平干嘛要跟人冲突?有话好好说不行吗!我心里是叫苦的。我想着会不会冲下来一群警察把我们带走?我听着蔡律师骂着里边的人,他其实在说这些709律师都是些依法办案的好律师,这个案子是个彻头彻尾的构陷。蔡律师的湖南普通话让人听了忍俊不禁,骂起来不知道对方听得明白与否,但是气势十足。
过瘾,真过瘾!
期间另外两位律师不时的插上解释和说明,客气的继续交涉。足足有十分钟,这时门口进来一位便衣,蔡律师立即指着他问:“这位是领导吗?”传达室的立即叫道:“他不是!”蔡律师紧随着他走到门口,那个便衣吼了起来:“你干什么?”态度甚是恶劣,蔡律师反吼了过去:“你们领导再不出来,我就闯进去!”那个便衣气急败坏的摔门进屋。
不知道什么时候,接待窗口里面多出来几个人。几个律师在不大的空间里面踱来踱去,我跟文足坐在墙边椅子上,正好蔡律师踱到我跟前。我低声问他:“我们要走了吗?”蔡律师低声道:“等一下。”我愣住了,等什么呢?
果然,没几分钟,有个后来进来的便衣,开始登记律师们提交的申请和手续,又过了不多久,那个便衣出来好颜好色的告知我们,已经给赵队长打电话了, 半小时后回来。让我们等半个小时。
形势如此的急转而下,让我瞠目结舌!我们刚刚跟公安吼了一通哪!当然律师们不是骂街,他们是申明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我想起来那些维权被拘的人,他们第一次在派出所是被饿饭,喝厕所的自来水。后来当他们知道就是被拘,也有基本权利不可侵犯时,他们要求给热水,供应饭食。不答应,他们就喊口号,要求见所长,要求保障基本权利,旁边被关押的人都吓的说“别喊了,没人敢喊。”但是这些喊的人,反而得到了热饭热水,这是个什么道理???
话说回来,半小时后,赵旭队长从里面出来了。我第一反应是,预审支队还另有一个门。但是赵队长说他是从正门进去的,没看见我们。他的隐形术挺高明的,我们在十平米不到的空间里紧盯着每一个进出的人,都没看见他。他适合去中东营救is抓的中国人质。
蔡律师要求家属一起进去,赵队长客气的说家属把意见请律师带进去就好了。半小时后,蔡律师和马律师出来,余律师进去。
律师们进去后说了什么我们先不说,我一直震惊当天情势的急转而下,那是得益于律师们的死磕。一直到今天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律师们按照法律程序,客客气气的要求会见时百般阻挠,但是当律师们不依不饶开始依法死磕时,包括大发脾气,对方却风向大转?态度转变?为什么?为什么?
苦苦思索了几天,这些日子听得最多的结论是:指望政府改变,不可能。那么不妨我们换一个角度,既然政府不改变,我们改变可以吗?
我们怎么改变?中国人现有的对政府的态度,大家不用想都知道,其实中国人对官府一直都是仰视,我们去任何一个衙门办事,都是这样的。即使心里有怨言,也仅限怨言而已。连称呼也叫“官府,衙门”。这就错了。政府是拿着纳税人的银子,为纳税人服务的。所以,如果我们心里不明白不认可自己的身份,自愿贬低自己的身份,别怪政府公务人员欺负你。因为我们是自轻自贱。但是,如果我们心里坚定的认为我是有尊严的纳税人,对自己的基本权利死磕到底,自己尊重自己生而为“人”而不是为“奴”的权利,并且停止抱怨,在行动上积极起来,你就改变了!让一亿公务人员和相关人员改变比较艰难,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谁都喜欢。但是,我们这15亿公民可以改变。别再抱怨去政府部门办事时他们态度不好,你可以打12345热线投诉,你投诉了吗?别说你被非法传唤了,被非法拘留了,你特冤,你申请行政复议了吗?你申请信息公开了吗?你进行行政诉讼了吗?别告诉我说那没有用,那很有用。你了解在一个警察社会一个普通公民要具备怎样的法律常识吗?你别说那事摊不到你身上,在中国,就算你身居高位,你都会摊上这事。何况平民?你如果不了解这些法律常识,就好像处在地震频发的地区,却不屑于了解逃生的常识。你或许说,我要逃离震区。没错, 你赶紧逃,真有机会就别在震区待。但是走之前,你还是要了解逃生知识不是,因为谁知道地震何时发生?那走不了的,一定要了解这些救命的法律常识。
这些常识的第一条,就是你不是“奴”,你是“人”!你跟国家公务人员在一起时,他是你出钱为你服务的!所以,若他有任何不对的地方,你可以投诉和控告的!这是法律赋予“人”的权力。
别嫌没用,你行使,保障你的权利就有用!
这样看来,中国的人权律师,其实只是坚定的捍卫了自己和他们当事人“人”的权利而已。其实单就这样,就足以让我怀有深深的敬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