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7月10号被带走的。我的家也是七月十号被抄的。显而易见,警方是有剧本的,他们手持执法记录仪,闯进了我家,却说了一句按程序来吧。于是,退出门,留了一个警察在我家里,敲门。
如果他们直接拿搜查证给我,我还对他们有几分敬意。这么装模作样一来,真让人倒足了胃口。警方今天要是抓一恐怖分子,估计这剧本打死都不敢用。就是今天抓一个手无寸铁的守法平民,他们敢如此作假。所以,不能配合他们作假。要拒绝,一定要拒绝。所有意图作假的行为,都要拒绝。只要不配合,警方执法过程中的伪证就会减少。
千万不要见了警察就懵。日后类似709事件会较普遍,大家都要有所准备。搜查我家的警察出示了警官证,我因为懵了,看了半天只看见了天津市公安局,名字也没记住,警号愣是忘了有这回事。这些律师都懂,老百姓大都不在意。要在意,尤其是无法制的环境。
搜查证看了半天也只看到了天津市公安局几个字。至于河西分局,还是有个律师朋友在和平办公室被搜查时看到的。
我知道人如果第一次经历,真的会发懵。但是作为家属还是要竭力记下。警察不会让你用手机拍照的,也不会让你用笔记录的——这其实是荒谬的。一个强大的公权力抓一个弱小平民时,还不让记住是谁带走的?这就是践踏人权和法制。
所以竭力记下,一定要记下。哪怕记下警察的名字和单位,都可事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总会找到一个当事警察吧,好过现在,连根毛都寻不到。
记住警察们的名字警号,所属单位,哪怕只有一个。
警方一般搜查后会给家属搜查清单,但是那天警方没给,我要求拍照,警方不让。因为对警察是信任的,想着你再怎么样也得给文书吧。现实中发现是不能信任的。被带走的东西里面不乏贵重物品,到时就是和平回来,东西也未必回来。东西也就罢了,其中有十几本和平的手记,十几年来记下的,我知道他爱若珍宝,非常珍贵。心痛啊!
不给清单不签字,这是惨痛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