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勋律师谢文飞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庭审记要


一,2015年11月19日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早上9点至下午6点多的审理,案件审理已经结束,现等待法院的判决。

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许,谢文飞被强制架入法庭,在进入法庭时,其还在高呼口号,情绪激动。谢文飞认为他的另一律师谢阳被非法拘禁不能出庭为他辩护,法庭开庭将侵害他的完整的辩护权,他拒绝配合法院的审理,如法庭继续开庭审理他拒绝配合。

庭审开始,谢文飞要求公诉人明确起诉书中“攻击我党”的“我党”是哪个政党,公诉人对该问题予以回避。其提出了要求全体党员法官和检察官回避,法庭认为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当庭驳回,继续开庭审理。

谢文飞认为,由于他的另一辩护人谢阳律师没有出庭,法庭没有按照规定提前三天向其送达开庭通知,要求延期至两个月之后谢阳律师监视居住届满六个月后审理,但法庭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谢文飞随即提出要解除辩护人王勋律师的委托,法庭审理被迫中断审理,休庭与谢文飞沟通解决是否一定要解除委托辩护人王勋律师事宜。

鉴于法庭明确告知如一定要解除辩护人王勋律师的委托,同时要其书面声明不再委托律师,自行辩护。谢文飞经过考虑,在写书面声明的过程中改变主意,希望辩护人王勋律师继续为他辩护,同时希望石文好律师也能回来为他辩护,法庭尊重谢文飞的决定,石文好律师重回辩护席。

谢文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辩驳,并当庭发表了其无罪,所受指控是政治迫害意见。同时,谢文飞当庭发表了其没有带上法庭的书面自辩意见中的人文之辩部分意见,其坚持自己无罪。

最后,谢文飞向关注他的各位亲友表达了他的谢意,他不会忘记各位亲友对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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