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19)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因法院既不依法受理又不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等十位房屋被地方政府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依据最高法院法发[2009]第54号文件到最高法院申诉。下午准备到中纪委举报政府官员在征地拆迁中违法情况时,在天安门遭到劫访。
据悉,张家港市政府于2009年初计划对处于繁华地段的城中村杨舍镇进行商业开发,按照法律规定,商业开发的建设项目应当进入招、拍/挂的法定程序,然后到了同年3月12日,张家港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竟然将该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违规批准给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和前期开发,同年4月13日,张家港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违法向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在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开始不择手段对该地块居民逼迁。张家港市建设局作为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既违法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又以只有市场价格三分之一基准价格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同时还剥夺了被拆迁居民回迁的权利。在遭到居民们强烈抵制后,张家港市政府竟然不顾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于2010年用批复的形式对居民房屋连续实施暴力的强制拆迁。
遭到非法拆迁的居民积极收集证据,并依据法律和事实,分别将张家港市政府、张家港市发改委以及张家港市建设局起诉的苏州市中级法院和张家港市法院。目前除起诉张家港市发改委对建设项目违规批准的行政诉讼已今年4月19日受理,并于5月11日在张家港市法院开庭审理外(奇怪是已超审限却仍无判决),其余起诉张家港市政府和张家港市建设局的两起行政诉讼已近五个月,无论是苏州市中级法院还是张家港市法院均不依法受理,也不裁定驳回。
由于地方法院的拒不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周秋霞等多次到江苏省高级法院申诉,请求省高院依据依据最高法院法发[2009]第54号文件,督促苏州市中级法院和张家港市法院依法受理,但都没有任何效果。
2010年6月17日,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周秋霞、徐瑞瑛、常燕、顾明峰、侯蕴烊等十位因房屋遭非法拆迁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16日作出的法发[2009]第54号《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规定,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最高法院依据自己的法发[2009]第54号文件督促地方法院依法受理被拆迁人的行政诉讼。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局104室的编号是405工作人员接待了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等行政诉讼当事人,其看了所反映的资料以后,并没有给予书面答复,只是要求回到当地解决,并通知江苏省高院驻最高法院的宋法官。
当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行政诉讼当事人提出省高院督促苏州中院按法律程序及在法定期限内立案的要求时,宋法官当即写下了立案的最后期限。但不知何故,这一份书面承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一穿警服的女警强行抢走,并告之:“没有当地法院的及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我们最高法院是不受理的”。
我们不知道这位女警是受谁的雇佣?现在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受理或裁定驳回都得不到执行,张家港市这一批遭非法拆迁的行政诉讼当事人那来的判决书?她的粗暴的违法行为证明了,其不仅仅是一个不尊重国家法律的法盲!
现在,钱樱 、袁丽英、徐翠莲、郭小红、宋艳萍、周秋霞等十位行政诉讼当事人在遭劫访后已经与外界失去联系,她们希望自己依法维权的行动能够得到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给予关注。
(闻天不祥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