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4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胡大法官您好,我是一名南方湖北在内蒙古打工的小工头,以下是我的案子 举 报 材 料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法委: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
举报人石庆启,男,1970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湖北省大冶市殷祖镇巴庄村石谷英湾129号。13886498639。
被举报人包海英,女,1976年5月16日出生,蒙古族,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海英养殖场法定代表人,现住新左旗嵯岗镇嵯岗牧场五队25号。身份证号:152130197605163946.电话:18804960000
举报要求
1、请求司法部门对包海英立案侦查,以诈骗罪追究包海英的刑事责任;
2、追查包海英诈骗一案为何不能及时有效依法处理的办案单位、干警的渎职责任。
举报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石庆启于2011年,因通过朋友介绍在呼伦贝尔海拉尔蒙西建设集团,承接了呼伦贝尔生态园北山的(讲寺)项目的古建工程,认识了呼伦贝尔河东的恩河招待所老板赵丽华(手机15504703126、13484708881),赵丽华介绍我认识了被举报人包海英。
赵丽华说包海英在自治区到地方政府机关及公安系统包海英都有人,还有包海英自己自称是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的外甥女,自己曾多次通过自治区关系为新左旗争取扶贫项目及资金,今年又为新左旗争取到2012年草原沙漠治理资金4000万元,新左旗领导银书记、吴旗长已同意给2000万元的治沙项目交给包海英施工,并要求举报人出具公司资质先行投标,让举报人大力支持,事后重谢等等。
2012年4月份包海英介绍举报人洽谈阿尔山庙设计施工程,但包海英说有2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为此,包海英在2012年5月25日起多次向举报人借款,于是举报人陆续向亲朋借款,并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朋友,借给包海英共计200万元,在此款到位后,包海英又以各种理由说还是缺点再次向举报人借款,举报人又借给其35万元(银行转帐),阿尔山庙建设中期,包海英把从我这借到的钱款用于捐款寺院40万元,随即又同寺院主持说自己土地证没办好急需资金,要求主持帮忙借钱,事后重谢等方式又从寺院借走资金,所说的捐款200万元及木材和其它资金并未兑现,严重了阿尔山庙建设的进度,造成了举报人重大的资金压力和民事局、寺院的建设资金压力。这些借款除举报人自有50万元,其它均是举报人以2分利和3分利民间借贷的,因此巨大的利息损失。
至2012年8月中旬,新左旗治沙项目招标开始,包海英让举报人报名投标,但当原告正式加入投标程序拿到招标文件后,发现自己上当,整个招标项目才500多万元,分40个标段,50多家招标,40多家中标,每个标才10多万元项目,举报人放弃了该项目。
当质问包海英时,她说领导另有安排其他项目,举报人对此产生了怀疑,并调查发现包海英对举报人所说的内容严重夸大,并编造事实,而且从举报人处借的款用于挥霍、包括购买高端手机,黄金手饰40多万元,高档酒店及休闲娱乐场所消费,根本没有用于所说的项目及贷款等,无奈,举报人向其要钱还款,现包海英本人长期不见面,不接电话或者设置电话黑名单拒接,偶尔接通后,也是各种理由推迟,无限期承诺还款时间。如此巨大的利息损失。原告已无力垫付,承受着无休止的利息偿还压力和精神压力,导致举报人产生了多起三角债务纠纷,大量民工工资无法兑现。现举报人已精神崩溃,求助无门,无家可归。
2013年8月举报人认为包海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的财产状况、所谓的社会关系,故意夸大自己的能力,隐瞒事实真实,骗取举报人的信任,继而骗取数额巨大的钱款,在获得钱款用于挥霍,不积极偿还,包海英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制造社会动乱矛盾,依法向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查处。2013年12月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干警刑警官13604709903)以包海英涉嫌诈骗对其刑事拘留。但包海英神通广大,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干涉司法部门办案,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据举报人了解包海英在新巴尔虎左旗司法部门涉嫌多起经济诈骗案件一直未能及时查处,不知什么原因,现包海英长期逍遥法外,继续实施诈骗活动,多次讽刺并威胁举报人,说她上头有人,举报人拿她毫无办法,无视党纪国法。态度嚣张。
故此,举报人请求上级领导部门予以重视,对包海英诈骗行为严厉打击,对包庇包海英的所谓领导依法查处,严正律法,确保司法公正、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还我一片朗朗晴空。
举报人:石庆启
2015年 7 月
附:举报人向新巴尔虎左旗公安部门报案材料一份
报 案 材 料
举报人石庆启,男,1970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个体,住湖北省大冶市殷祖镇巴庄村石谷英湾11组46号。13886498639。
被举报人包海英,女,1976年5月16日出生,蒙古族,新巴尔虎左旗嵯岗镇海英养殖场法定代表人,现住新左旗嵯岗镇嵯岗牧场五队25号。身份证号:152130197605163946.电话:18804960000
举报要求
1、对包海英立案侦查,以诈骗罪追究包海英的刑事责任;
2、立即追缴被包海英骗取现金198万元及利息损失约150万元;
举报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2011年中旬举报人石庆启,因通过朋友介绍在呼伦贝尔海拉尔蒙西建设集团,承接了呼伦贝尔生态园北山的(讲寺)项目的古建部分清工(包人工费)活,后来年底举报人石庆启因住宾馆认识了呼伦贝尔河东的恩河招待所老板赵丽华15504703126或13484708881俩个号,赵丽华介绍我认识了被举报人包海英,赵丽华说包海英有广大的人脉关系,特别在呼市司法系统有人,能办事,介绍包海英给赵丽华办过事,的确办了,地方上.市政府也有人。介绍包海英在自治区已争取到东旗的草原沙漠治理项目,包海英和她(赵丽华)关系好已同意叫她合股,或分一部分治沙工程给赵丽华干。赵丽华说包海英在东旗有寺庙关系,帮寺庙跑了上层呼市的关系,争取领导同意批准重修阿尔山庙的手续,赵丽华说包海英可以介绍我去承接该寺庙项目,赵丽华说包海英在东旗嵯岗镇办理嵯岗牧场土地使用证,办理商业用地摘牌,正在网上公示等,介绍包海英在东旗曾经帮过东旗政府正对面的楼盘,房地产开发的老板跑关系成功贷款1700万。
包海英称自己有牛羊上千头,草原4万多亩等,自有草场,挤奶场,养殖公司等。以上举报人石庆启通过被举报人包海英的朋友赵丽华口头证实。
2012年中旬有一天介绍包海英包海英电话我说她去机场接西藏青海的喇嘛及呼和浩特的几个朋友,其中有包海英称来自西藏青海的喇嘛其中电话13897616601俩人,呼和浩特的巴图电话13604718897及另外呼和浩特的朋友记者牧人13947121273,还有呼和检察院包哥13847196766,巴特13904709034包海英招待他们海拉尔吃饭约我去参加,饭后包海英约我和她的朋友去她老家玩。包海英并介绍了她的自有草场,挤奶场,养殖公司等。
后来跟包海英又在东旗介绍我认识了东旗的常民15849087887和包海英的哥哥包哥13948075555,他们都说包海英人不错。
说包海英在自治区到地方政府机关及公安系统包海英都有人,还有包海英自己自称是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的外生女,自己曾多次通过自治区关系为新左旗争取扶贫项目及资金,今年又为新左旗争取到2012年草原沙漠治理资金4000万元,新左旗领导银书记、吴旗长已同意给2000万元的治沙项目交给包海英施工,并要求举报人出具公司资质先行投标,让举报人大力支持,事后重谢等等。
2012年4月份包海英介绍举报人前往海拉尔新区见新左旗民宗局帮局长,说相关领导已沟通好了,介绍举报人洽谈阿尔山庙设计施工业务。2012年5月份包海英带我前往新巴尔虎左旗与民宗局帮局长13814708301、统战部沙部长13904709534、银山旗长、孟旗长、额尔顿主持等,当各领导之面自己承诺愿做慈善,包海英承诺自己捐款200万元,并组织他人向阿尔山庙捐木材和资金刘总18204709898,及大雁矿领导捐款50万,并介绍施工队伍等,要求领导支持阿尔山庙重建。领导获知后,也表示支持,积极推动阿尔山庙重建项目实施。
在这项目洽谈实施期间,包海英称自己资金困难找我商量,要我帮忙资金办理嵯岗牧场土地使用证,办理商业用地摘牌,在网上公示了,她说摘牌后再用证件质押给包商银行贷款,有关的贷款事宜已沟通好,土地证签发后,即可质押贷款2000万元,然后用于投资,又称自己有牛羊上千头,草原4万多亩等,称自己是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的外生女,通过这些关系可以为新左旗争取项目及资金,而且已争取到2012年新左旗草原沙漠治理资金4000万元,新左旗领导银书记、吴旗长已同意给2000万元的治沙项目交给包海英施工,并要求举报人出具公司资质先行投标,让举报人大力支持,事后重谢,但包海英说有2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为此,包海英在2012年5月25日起多次向举报人借款,而当时举报人有只有50万元,包海英要求举报人通过向朋友借贷及融资方式借款,并承诺借给其100万元,到2012年7月1日给200万元,举报人表示只要本金和利息,但在举报人筹款借给其100万元后,包海英又天天催还让举报人再借100万元,并承诺同上次的200万元一并归还即300万元。当时举报人考虑既然包海英土地证的事这么急,干脆想办法帮到200万元,好让她尽快解决及时归还就行,至于利息,她承诺一定至少给100万元,一定要我写上去。并且要求提前写好。她说只要我帮到200万了,事情就全办好了。于是举报人又陆续向亲朋借款,并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朋友,又借给包海英100万元,共计200万元,在此款到位后,包海英又以各种理由说还是缺点再次向举报人借款,举报人又借给其35万元(银行转帐),阿尔山庙建设中期,包海英把从我这借到的钱款用于捐款寺院40万元,随即又同寺院主持说自己土地证没办好急需资金,要求主持帮忙借钱,事后重谢等方式又从寺院借走资金,所说的捐款200万元及木材和其它资金并未兑现,严重了阿尔山庙建设的进度,造成了举报人重大的资金压力和民事局、寺院的建设资金压力。这些借款除举报人自有50万元,其它均是举报人以2分利和3分利民间借贷的,因此巨大的利息损失。
至2012年8月中旬,新左旗治沙项目招标开始,包海英让举报人报名投标,但当原告正式加入投标程序拿到招标文件后,发现自己上当,整个招标项目才500多万元,分40个标段,50多家招标,40多家中标,每个标才10多万元项目,举报人放弃了该项目。
当质问包海英时,她说领导另有安排其他项目,举报人对此产生了怀疑,并调查发现包海英对举报人所说的内容严重夸大,并编造事实,而且从举报人处借的款用于挥霍、包括购买高端手机,黄金手饰40多万元,高档酒店及休闲娱乐场所消费,根本没有用于所说的项目及贷款等,无奈,举报人向其要钱还款,在多次催要后,包海英于2012年9月至11月期间分三次还37万,到现在该案尚有本金198万元及利息没有偿还,现包海英本人长期不见面,不接电话或者设置电话黑名单拒接,偶尔接通后,也是各种理由推迟,无限期承诺还款时间。如此巨大的利息损失。原告已无力垫付,承受着无休止的利息偿还压力和精神压力,导致原告产生了多起三角债务纠纷,大量民工工资无法兑现。原告现无赖已精神崩溃,求助无门。
举报人认为包海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的财产状况、所谓的社会关系,故意夸大自己的能力,隐瞒事实真实,骗取举报人的信任,继而骗取数额巨大的钱款,在获得钱款用于挥霍,不积极偿还,包海英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老赖,制造社会动乱矛盾,依法应当追究其责任,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致
新巴尔虎左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