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清:不惧打压的人权律师李和平

     李和平律师又进去了,是在2015年7月10日的深夜。闻之我心头一阵酸楚。一鸟亡,而百鸟惊,何况人乎?寒风来袭,颤颤惊惊。古语云“哀莫大于心死”,我的心早已麻木了。我常强迫自己闭上双眼,喝上几杯,在似醉非醉中去找寻我的“中国梦”。然而又做不到,“709风暴”抓进去的大多是我相识的朋友。大概是我曾为我的当事人写过几篇文章的缘由罢,昨晚电报群里的一位朋友私信我,要我为和平写篇文章。由此,又将我从睡梦中惊醒,于公于私不得不写。
         我与和平初识于2010年9月23日“瑞慈反酷刑国际组织”主办的一次研讨会上,那时他是该会的主持人之一。一头乌亮的黑发和白皙的脸,显得很年轻、很精神。近距离接触后,才发现其发根处长出的尽是白发。最末次的相见是和平来广州办案,他的头发缷去了掩饰。和平较我年轻十余岁,我的白发已过半,他却全是白发。这并不稀奇,我们人权律师圈里比和平年轻的律师不是秃顶就是白发者,多矣!我们这群人权律师对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然而在官方的评奖中,无一人榜上有名,也许只有这雪染双鬓和秃顶才能见证这群人权律师的辛劳吧!
       在那次研讨会期间我听同仁讲和平因声援高智晟律师和办法轮功案曾被北京几个“便衣”用黑头套绑架至北京郊区的小汤山暴打一顿,而后又失踪了一段时间,在北京和平是国保监控很严的对象。我没有亲见,听说而已。后到网上一查,果有其事。2011年初春“茉莉花风暴”,北京和广州是重灾区,受灾者自然少不了和平。在广州我已是不寒而栗了,出来后与北京受灾者相聚,才知道北京比广州野蛮多了。
       2010年10月26日我在东北伊春办理法轮功案,法轮功朋友谈及和平在法庭上的勇敢和雄辩,赞不绝口。稍后看了他的辩护词,果如是。法轮功朋友知我与和平相识,就要我向和平转达他们的感激之情和一法轮功修炼者欲申诉仍聘和平之意。和平知我在东北办案,就要我在北京转机,停留一天。说第二天晚“瑞慈反酷刑国际组织”职员想请我吃餐饭。当天我转道北京,和平为我开好房间。入住后不久和平便来我房间叙谈。不到一刻钟,监控他的国保就来电,追问其行踪。和平答复“马上回家”。我说:“和平你今晚不能回家,你若回家明天就出不来了,你就说有外地朋友来谈业务今晚回不来了,保证明天晚上回家。”和平听取了我的建议。
       当晚,我俩同榻而眠,谈至深夜。谈及:他面对社会的不公,他原是“毛粉”,试图从“毛左”的那套理论中寻找解决中国问题的灵感;受洗后,他虔诚地信仰基督,从而找到了“宪政民主”之路。并赠了一本《联邦党人文集》给我。因那时湖南律师杨金栓遭当局非难,处境堪忧。和平正在为其声援。那时周强在湖南主政,宣称“法制湖南”。和平欲用我1997年在法庭上无故被拘事在国内媒体上再次宣传一番,来提醒湖南当局所谓的“法制湖南”不是进步,而是倒退。恰好,当年为我被拘事奔走呼号的一位司法局老领导退休后,受聘于北京梁小军律师所在的律所做行政主管。我与其联系,约好第二天拜访她。我俩来到其办公室说明来意。她是个直性子,当着我的面说:“如果要报道,不能只突出刘正清,要宣传‘法制湖南’这一主旋律,因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公务员系列,改制后原所××律师到法院当院长了,××律师现在是政法战线上的骨干,为‘法制湖南’作出了杰出贡献。”因其所追求的目标与和平的乃南辕北辙,和平悻悻而归。我安慰和平道:“她是个直肠子,办事有吴仪的风格,也得罪了不少人,再加之爱夫病故,对她打击很大,她精神也不堪重负了。今时势变异如此,人何以堪?”。后听和平说,记者稿已写好,拟在一家财经杂志上发表。可能是走漏了消息,最后该稿还是胎死腹中。
       当天晚上我与和平同去“瑞慈反酷刑国际组织”驻京办事处吃饭。我俩前脚到,监控和平的两个50开外的国保就跟着来了,要和平同他们回家。我反复向两国保解释说:“‘瑞慈反酷刑国际组织’驻京办事处,是中国政府承认的国际组织,他们跟最高院也有合作项目。”“我们律师又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接触国家机密,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可能。退一步讲,就算是我们的晚餐是非法聚会,那你们完全可以向上面报告,将我们抓捕,没有必要在这里苦守。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工作和无奈,李律师吃完饭就会回家,不会给你们添麻烦。你们还是回去吧,要么就进来和我们一起吃饭。”。该两国保还算通人性,让和平草草吃了点饭,就带走了。望着和平走进警车的背影,我不禁澘然泪下。我知道和平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我与和平不相见有二年多了,微信群里也很少看到他的发言。北京律师来广州相聚,常问及和平近况。听他们说和平现在隐退了,很少办敏感案了,还听说和平现在解除了监控。我为和平庆幸,心想我等乃肉体凡胎,所承受的压力终有极限的,和平是该休息了。不料和平仍在“709风暴”被抓之列。
        从法律上讲,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外界以为它比进看守所要好得多。其实不然,我在看守所和指定监视居住处都呆过,对指定监视居住我是有切肤之痛。指定监视居住是否比进看守所好,取决于被拘对象的身份,普通犯罪嫌疑人肯定是要好些,被政治构陷者则不知要比在看守所痛苦多少倍。因为公安(国保)拘捕政治异议人士不在于被拘者是否触犯了法律,而是根据政治形势的需要,又多以被拘者的政治臣服为主要目的。再加之有“保国家政权”政治正确这张免责王牌,所有的监督机构均不敢也不愿蹚这塘浑水,纵使被拘者出来了也投诉无门。这样,其折磨被拘者的自由度就要比进看守所大得多。目的达到了或政治形势需要就以改为回家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出来,这样顺坡下驴,进退自如。虽然在实际操作中此类案件公安(国保)向检察机关报批,检察机关没有敢不批的,然而公安(国保)连这一环节也懒得求人了。在看守所尚有人说话、看书,家属也知道关在何处,少一分担心。在形式上提审时还有记录,看守所虽同属公安系列,但作为监管机构它也不愿承担其监管对象伤、残、亡的法律后果,因此提审者在审讯被拘者时多少要顾及看守所的顾虑。而指定监视居住公安(国保)一家说了算,可任意处分、为所欲为。被拘者被打、不让睡觉是常有的事,外界不知道。既不能看电视也没书看,寂寞难耐,真可谓是度日如年!所谓指定监视居住不过当局披着法律的外衣行黑道绑架之实!
        和平现具体指定监视居住于何处?是生是死?除具体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外,无人知晓。外面朋友揪心,家属更揪心!!
        上月到珠海办案与一“红三代”律师朋友谈及“709风暴”律师被抓事。该律师叹曰:“作为同仁,当局这样疯狂,我很痛心,但从加速这个政权早点结束这个角度上想,我巴不得它这样了。”闻之我很心酸,难道推进中国宪政民主就要我们律师付出如此大的代价?!然而历史规律又何尝不是如此?集权者已集权成功了,没有谁能制约他了,他已信心满满了,法律这块遮羞布是撕下来的时候了。然西谚曰“上帝要谁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太史公深知人性之弱点,遂叹曰“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然其仍为素无交情的李陵辩诬;德国牧师马丁忏悔其因明哲保身被抓后再无人为其说话了!不为高尚目标,作为同类,我有伤类及己的感觉,《左传》曰“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为我自己,也为向和平兄及“709风暴” 被拘同仁们略表我的一点心意!遂作此文。
                    2015年12月21日
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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