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受工伤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非常无助,甚至有绝望的念头时,打工族的工伤探访志愿者来到病房,讲述了工伤法律知识 并发给相关资料与简报。我心又活过来了,无论怎样都想去看个明白。出院后,打工族每月开一次的工伤交流活动,我去了。由工伤探访志愿者带领我们从东莞虎门黄河车站坐大巴经过虎门大桥去的,到了番禺市桥打工族办工室,曾飞洋及几个干事热情接见胜过亲人,如工伤工友说,回到家的感觉。其他大部分是工伤者有的还包着沙布及吊带,带着伤心憔悴的面容,还有法学院的大学生,有几十个人。中午打工族几个干事定的快餐一一送到我们手上。第一次的工伤者都不好意思,干事们热情的说,吃吧!别客气到这就像到家里一样。吃完他们又收拾快餐盒,之后由一个干事主持工伤交流活动,鼓励工伤朋友自我介绍,互动,问自己工伤的状况。因为受工伤的都是来自全国不同的地方,大都有伤感的自闭心理,干事与志愿者和法律院的大学生一一交流。
具体来说,06年5月我到打工族开工伤交流会,7至10月正式实习,于10月底回老家的,从没看见飞洋有什么车。国庆节晚上座谈交流我还见过飞洋老婆,挺漂亮的一大美女,飞洋还给我们作了介绍。有8个情人纯属污蔑之谈。
蔡娇是个尖酸刻薄的小人,与我们志愿者及实习生都不团结,谁都处不到一块!还与个别女干事吵架,最后辞职,之后还起诉打工族服务部飞洋。这是后来听他们说的。
所谓的收(份子)费,纯粹是污蔑,诽谤,蓄意而有目的的抺黑!做志愿者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工薪族的心态是做不了的,因为(工薪族)有着经济利益计算的心态。
NGO组织本身性质就是不挣一分钱的机构,资金都是由国内外慈善机构、基金会资助的,用途是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我们实习生及干事都是只拿生活补贴,不要工资的志愿者,而大部分都是工伤者,在里面学到了工伤法律知识,处理了自己的工伤维权程序,并拿到了自己伤害及伤残的应得的赔偿,并没给打工族上交什么费用!
(2015年12月24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