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9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政府和木兰乡德兴村委会,在全村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德兴村东罗湾山林(东罗湾及村民有林权证)240万元(开发商说钱已经给到位)卖给了私人开发商作为商业开发(据说开发商跟黄陂公安系统某位“打黑”领导是朋友,“打黑”某领导是黄陂区政府某领导的弟弟,不一定是但需要核实)
12月15日,开发商带领黄陂区公安系统某领导及木兰乡派出所人员到东罗湾山林施工,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以及跟全体村民公示(村民多次询问村委会书记谌象洲施工是怎么回事?谌象洲回答不知道也不知情),村民觉得既然连村委会书记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自发去施工现场了解情况。
10:30分许,先是一位着便装公安领导上前与村民交涉(未主动出示证件),他说这个工程是国家强制工程,用于做山林防火通道,请无关人员离开现场,村民说防火通道多年都做了,这是我们湾里的山,我们有林权证,要施工请出示相关文件和证明,着便装公安领导退到一边不做声,接着一名着警服的领导上前重复便装警察的话后,带领二十多名身着黑色制服(后背有“特勤”二字),跟特勤人员说两人一组把村民控制,把村民的摄像手机给摔了。于是,公安人员及特勤人员对手无寸铁的村民实施抓捕,将老人和妇女粗暴的按在地上,暴力拖出施工现场,把年轻人抓捕后带派出所调查。在处置过程中公安人员,一口一声的“老子”前“老子”后,“老子想抓你就抓你,老子手机就不还你,你能怎么样”?而且迅速删除村民手机上记录现场发生的情况,公安人员态度蛮横,出言不逊,动作暴力。整个过程中村民只表示不扯皮、不闹事,只是想看施工文件,直到把人抓捕到派出所才简单口头跟被捕人员讲开发商是合法施工,也并没有看到施工相关文件,村民没有出现过激行为和违规违法行为,现在村民记录现场的视频被公安人员故意删掉,但公安人员现场也有摄像机记录,现场旁边有部分观音堂湾的人及施工人员可以证明,完全可以调查核实。
12:30许,六名稍微年轻一点的村民(陈恩、陈志敏、陈卉敏、陈运、罗乾、甘国强)被特勤人员及派出所人员抓到木兰乡派出所调查,对六名人员实行信息录入包括照相、指纹录入,DNA和尿液检查,以及笔录等(所有人均无其它问题)。
15:00许,不知道何原因派出所释放了东罗湾村民陈运。关押期间,开发商派人(包括村委会书记谌象洲)先后到派出所与抓捕的五名人员交涉,威逼利诱,称他们说放人,派出所就能马上放人,今天出动警察和特勤人员二十余人是个首例(意思就是把黄陂区一个公安的特勤队二十余人和公安打黑某位领导都来了,可见开发商关系很不一般,给村民施压),但要保证以后不要到施工现场去管东罗湾山林施工事情,有机会可以给点小工程给五名人员做,当场五名村民表示自己不是做工程的,村民是否继续维护东罗湾利益,五名人员说了也不能算数,让五名人员答应这个条件就立马让木兰乡派出所释放人,不答应也行,但会让派出所上报黄陂区公安局对五名人员进行拘留,五名被押人员被逼无奈后只能答应了要求。
18:30分许,木兰乡派出所有位领导(到派出所后除录信息和笔录外第一次跟五名人员交涉)拿出五支笔和若干纸张,让五名人员写下保证书,保证书内容是这名派出所领导教给五名人员写的,他说:“写下你叫什么名字,多少岁,哪里人,保证以后不要到施工现场阻止合法施工,通过正规途径解决问题,然后落款按手印。”从12:30至18:30这期间木兰乡派出所除对六名人员实行信息录入包括照相、指纹录入,DNA和尿液检查,以及笔录外没有一名公安干警对六名人员进行问话、谈话、解释和宣传等工作,反而开发商把派出所当作自己的家一样对六名人员进行威逼利诱,这期间派出所对三名村民带上手铐,还威胁罗乾和陈志敏尿检后说他们吸毒并带上手铐(事实没有吸毒)也未安排在被抓村名人员食物和水。
村民有很多疑惑和不解,请上级部门予以调查核实为感!
1、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政府和木兰乡德兴村委会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变卖东罗湾山林(东罗湾及村民有林权证)?
2、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政府、木兰乡德兴村委会、木兰乡派出所以及黄陂区公安(某领导)特勤队与开发商是否存在钱权交易?
3、开发商手续不全为何能施工?
4、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政府和木兰乡德兴村委会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胡作非为?
4、黄陂公安是否有权定义开发商的合法性?以及无群体和违法事件时,有权为私人开发商出动大量警力、物力来为开发商撑起保护伞?
5、黄陂公安无故抓人,欺压村民,态度蛮横,出言不逊,动作暴力,执法程序有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