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工NGO案律师会见朱小梅再被拒-隐瞒身份的办案单位与野蛮的执法者

【背景:2015年12月3日,广佛两地劳工NGO遭到严厉打压,多家劳工机构负责人、员工、志愿者、工友等被带走,总人数超过25人。其中佛山南飞雁社工服务中心负责人何晓波、广州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负责人曾飞洋、员工朱小梅、前员工孟晗、海哥劳工服务部志愿者邓小明、劳动者互动小组负责人彭家勇等人均被刑拘。被带走后,汤建仍处于失联状态。】

 
【朱小梅是目前被捕劳工公益人中唯一一名女性,她的小女儿仍在哺乳期。】

左起:朱小梅,彭家勇,邓小明,曾飞洋,何晓波
2015年12月15日,庞琨律师前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朱小梅。排队一个半小时后,轮到办理会见时,办事工作人员(胸牌号为444429)拿着会见资料左右请示,前后打了近十分钟的电话。
就在这时,两名警察走了进来并往办事窗口放上警察证,“提审朱小梅”窗口的女工作人员回应说律师申请会见在前,让警察等一等。
庞律师马上意识到,两位警察就是小梅案子的办案人员,而在此之前十多日,庞律师多番努力也一直未能找到办案人员。于是立即询问警察归属哪个部门,对方似乎有些犹豫,说是广州市公安局的。
律师又问,“既然是市局的,为什么过去十几天里发的文书全部写的是番禺区分局。”
谜底揭开,正是警察的这种有意误导和隐瞒的操作方法,导作律师一直找不到办案人员。
对方说,“那你去市局找啊。”庞律师回复道:“市局不下文书,我们上哪个部门找你们?”
此时,刚才那个办理会见的工作人员把庞律师递交的会见材料往外一丢说:“朱小梅被提走了。”
面对工作人员公然不合理的做法,庞律当场即表示反对和不满:“你怎么睁着眼说瞎话呢,提审的在我后面才到,你这是什么态度和作风?当面说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要求哪去了?”
见此状,两位警察赶紧圆谎:“我们早上就来了。”庞律师回应称:“我办会见在前。你们在后,他凭什么说朱小梅被提走了呢?明摆着骗人吗?国家公职人员能这样说话办事?”
两位警察见状竟拿着办好的提审手续就跑了,那位说谎的工作人员也直接躲进后面的休息室再也没出来。后来只走出来一位中年男子,说“朱小梅因危害国家安全不让会见”。
面对野蛮的工作人员,庞律师在看守所争执控告一小时,找遍所有检察室,然而敲半天门也没人回应。
但对庞律来说,也总算有了一个“收获”:这个案件的办案人员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可所有司法文书都写番禺分局,导致律师者一直都找不到办案人员。
可是,庞律师也仍然有所担忧,即使现在知道了真正的办案单位,却并不意味着能够依此找到办案人员。
而找到了,也不代表就能会见被捕的劳工公益人。

足足两周过去了,当事人仍未见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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