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江苏南京维权人居小玲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信息公开“训诫书”案再次开庭


(2015.12.12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2015年12月14日(周一)上午九点,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第二法庭(有100个座位的大法庭)江苏南京维权人居小玲诉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信息公开“训诫书”案再次开庭(一审)案情简介:原案2015年5月8日上午开庭后,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对原告的信息公开、重新作出信息公开答复。被告耍赖重新作出:非政府信息不告知答复,原告申请执行:2015年8月18日上午东城法院执行局称:管不了。原告只能就同一诉求再次向同一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周祥院长说:中国有老百姓……恶意缠诉。有谁能见到周祥院长,请帮忙问一问:原告不想再起诉了,法院也不是好玩的地方老百姓愿意去,原告一个小小的信息公开“训诫书”诉求,何时能依法依规信息公开?目前情况是:原告与被告没有见面,被告对原告“隔空训诫”!!!真的是太奇葩了!!中国特色!2015年12月14日(周一)上午九点,同一法院、同一法庭、同一原告、同一被告、同一诉求、再一次开庭审理。期待不久的将来,此案载入中国法院冤案版!
虔诚邀请群内外朋友、律师、媒体人参加旁听指导,代理此案本人愿意付费,联系电话:18610784580 乘车路线:北京南站106路电车,在北新桥路口南下车;地铁5号线在 北新桥 下车,A出口即到。
本案有幸同著名大律师浦志强案同时开庭,感到很荣幸!浦案开庭地址: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第6法庭。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