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余文生向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寄发了《了解王全璋案情要求书》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
辩护人余文生是王全‘璋律师妻子李文足为王全璋委托的辩护律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及时向贵局递交了辩护手续,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于2015年11月17日、26日两次会见,均被贵分局拒绝。辩护律师从贵局处获知,王全璋被控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王全璋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然而贵局接待人员非办案人员,不了解案情也拒绝向辩护律师介绍案情。
辩护律师会见权被拒绝,在不被准许会见王全璋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不了解案情,难以为王全璋提出辩护意见。为了能有效地维护王全璋的合法权益,向贵分局了解案情情况至为重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十七规定,辩护人依法向贵分局提出了解王全璋案情的要求,请贵分局立即将王全璋案的相关情况告知本辩护人。

辩护人:余文生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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