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上午九点王磊律师到达天津市第二看守所,见到天津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总队的李斌警官。律师来到看守所不是按一般程序递交手续会见,而是在大厅让等待李斌警官。
李警官出来后先审验律师手续,拿走手续进去很久才又出来引律师进去,来到一个会见室,李斌和另一名警官参加。律师提出一要求会见刘四新,二核实1月4日律师写给刘四新的亲笔信警方是否转交,三给刘四新送生活用品及钱书籍问题。
李斌警官说你的手续缺委托亲属与刘四新关系证明,我说刑诉法规定三书可以会见,五部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条件,李说抛开这个问题现在刘四新已经委托了两位律师你们已经被解除了,我说家属委托我和葛文秀律师在先且之前已经被办案部门认可,我有权利会见刘四新以核实情况,办案警察之前有义务告知刘四新其家属委托律师的情况。
李警官说,书面解除会通知家属。我说我作为刘四新辩护人有权核实刘四新的真实意思并要求提供其委托两位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李说不方便提供。
李斌警官说书信都会转交。我问家属有权知道另两位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吧,李说可以。问另两位律师会见刘四新没有,李说没有会见、签委托见面了,李又强调不同意会见。我说你们这是违法办案,李斌呵呵笑着说你说我们违法。
和李斌警官见面出来,到大厅窗口给刘四新存五百元钱,这个不是问题的事情也遇到麻烦。从10时半到中午12点交涉一个半小时愣没办成。警号110249的警察询问到给刘四新存钱就说要请示,其间出去一次回来答复让等待,11点半警察出去吃饭12点回来告诉我直系亲属才能送物品委婉地拒绝了我。
这么低级的违法这么赤裸裸,窗口张贴的《送款送物须知》明确家属因路途遥远等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送物品。交涉过程中我说刘四新羁押半年多不允许律师会见,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及饮食,从人道主义也应允许存钱送物,警察说是啊你得理解我啊我得按领导规定办呐,我说这完全是你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你是渎职滥用职权。旁边一葛姓警察操一口天津话说,我干了30多年警察第一次见这么个罪名,能那么简单嘛。
下午我和碰到一起的其他辩护人任全牛律师、严华丰律师、尚满庆律师到天津市检察院控告,接待窗口的刘检察官答应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回郑后电话联系天津市第二看守所值班室,询问后李姓警察说可以通过邮电汇款,随即给刘四新电汇五百元,祝他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