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看守所违背党中央习主席依法治国,犯渎职罪乱用职权罪对在押维权人士郭洪伟施行酷刑


(2016.01.17 权利运动来稿刊登)自2015年3月9日郭洪伟被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分局枉法关押四平市看守所后所受酷刑部分简况及看守所内冰山一角。

1、2015年3月11日,因无端被关,其78岁老母亲也同时被关,郭要见驻检反映情况,被四平市看守所一姓于的警察让其闭嘴,同时遭到以在押人刘金龙为首的多人群殴,眼镜被打坏,胸部内伤….无人问津!

2、2015年3月24日晚20时许,狱霸刘金龙逼迫在押人员给另一在押人员以口帼生殖器…..无人问津!

3、2015年4月4日,刘金龙借给郭洗澡名义,衣裤扒掉,拖进卫生间,拿一水盆,冷水刺骨寒,用很低的水流,从头浇到脚,在看守所叫砸盆,砸了三十盆冷水!看守所内到处是录像,无人问津!

4、2015年4月9日,铁东区检察院对郭捕前告知时,郭反映了该问题,要求调取每次提审的同步录音录像,明确说明对这次被关押是乱法行为,是抢劫、陷害、谋杀。批捕科成员斥责郭说:检察院如何办案用你教吗?晚19时许,对郭进行批捕。

5、4月23日,郭见到驻检张伟,反映了该问题,也反映了办案单位对郭提审时恶意陷害的情景,张伟说向铁东区检察院反映,不知检察院是否收到反映?向驻所反映,不予回复。跟批捕科反映,石沉大海。

6、4月26日,郭多次提出对母亲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母亲只是陪访了有病的儿子,对80岁的老人关押太残酷了,多次找所领导,由于情绪激动发生口角,5月4日起,被要求坐标准,面墙背诵弟子规,背错一个字打一嘴巴,狱霸刘金龙说是执行领导的旨意。后来拿一臭鞋垫,背错一个字,沾水往郭头上、脸上、嘴上抹。持续到下午3点左右,郭忍无可忍,问给我抹臭鞋垫的岳林(小头目,因在公交车上盗27元被判半年)你也40多了,咱俩无冤无仇,你能下得去手吗?岳林回答:这是看守所给的任务。郭说,岳林我死了做鬼也不会饶你。岳林骂了我一句,郭没吱声,旁边一卖假药的(家住大庙附近)在我左侧,岳林在右侧,把左侧的支走了,袭击了岳林,刘金龙指使一帮人围攻郭,当时过来几个警察,在警察的面前把郭拖进卫生间,连踢带踹、拿凉水把衣服浇透,砸了上百盆凉水,把衣服扒掉,穿着带水的裤头,号服,坐在离窗2米左右的方框内,把窗口打开,当郭身上的温度将衣服腾的将干,重新浇上凉水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看守所到处是监控,当班的警察领导没有一个人制止。第二天早5:30左右,郭起来又被架到框内坐在冰凉的地上,穿马甲裤头浇上凉水,打开窗口。屋里的人穿棉衣棉裤,3天之内全感冒了,持续到第二天3点半,上天不让郭死,就是为了让郭站在法庭上,共产党的天下,闻所未闻!
7、5月20日上午公诉人李强与其一书记员一同到看守所见了郭,告知案件已由铁东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郭当时提出了是便衣乱法行为对母子绑架,抢劫,谋杀行为,当时没做笔录,告知被告到法庭上再说。5月22日,法院给郭送达起诉书,这是郭入所后唯一的一份文字材料,当时送达起诉书的法官告知郭,大约20天左右开庭,让郭找律师阅卷。

8、郭在看守所101监室多次被狱霸刘金龙勒索钱财。

9、2015年6月初,刘金龙被调离101监室,同时将同案施亮调入101监室。6月18日凌晨4点,施亮以我睡觉打呼噜为由,把郭右眼角打了3厘米长的口子,被褥全是血。2015年6月18日早4点左右,被在押人员施亮打伤,右眼框有一3厘米长的口子,被褥上全是血….在法庭上出示一透过衣服染红的血纸团。

10、2015年10月1日早7:10分左右,郭在103监室高呼人民万岁。共产党万岁,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反对司法腐败,纠正冤假错案!被看守所警察大队长乔彦军押进禁闭室。上午10时左右赵军接待了郭,郭提出要求看守所上报材料,对郭母亲变更措施,赵军回应,郭洪伟,你的案子太大,我做不了主,我也没地可报,民不与官斗,你要低低头认认罪,开完庭你母亲就放了,你不认罪,你们都得关着。郭提出,咱所天天讲天天学天天弟子规,百善孝为先,学不能用,背道而驰。赵军很生气,认为郭顶撞了他,说谁找我都随时见,为啥我不见你,你得罪的是大领导,我见你解决不了问题,见不如不见。让警察大队长乔彦军解散郭所在的103病号室,其他人员该咋对待就咋对待。被推出时,郭要求回101室,那时施亮和刘金龙都不在101室了,警察大队长乔彦军说:你们家啊听你的!把郭送102室,狱霸刘金龙管纪律,有打人的手腕。乔对102说,郭洪伟不能再躺着,得坐着,别人咋坐他咋坐,坐不住找两个人把他夹那!别人坐着,屁股下面放一泡沫垫,郭没有坐不住,跟乔队反映,回说不行,站在窗口向室内人员说:郭洪伟在这别人咋坐他咋坐,别打他,别骂他,说完未及转身,刘金龙等3-4名在押人员对郭连踢带踹,导致郭嘴里子全豁开了,血郭全吞咽了……,乔队与他管的班长、纪律委员等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真正需要照顾的人,新人一进屋就将班长提出告知,这个人要好好照顾或一定照顾好了,如果不说别打别骂、不动手照顾的,不让干活,别勒钱财;照顾好了,就是你吃啥他吃啥,不管是否来钱。郭被打后连续多日滴水不进,粒米不吃….

11、10月4日晚20时左右,由于郭多日未进食,当时状态前胸后背能见根根肋骨。入所时171斤,当时多说100斤左右,当时怕郭死在看守所,联系办案单位,将郭送至四平市第一医院检查后告知王海波、马超等人,说这个病人需住院抢救,郭被送至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每晚有1名看守所管教及2名四平市公安局警察看管,郭此时再次提出对母亲变更强制措施(四平公安支队长刘强告知郭,你的事是你的事,你母亲是你母亲的事不用你操心管闲事)。到市医院第三天,医生问你家没人管你吗(有警察告知医生郭家里人没人管)?你不适合羁押,血压剧烈不稳定,(当时管教在场,)郭突然低压50,高压180,导致昏迷,2小时后,160–230,这种情况两次发生,医生说这种情况随时出现脑血管爆裂……

12、2015年10月16日,郭被送吉林省新康监狱重症病区….

13、2015年11月10日–12日,郭骨瘦如柴、拖着病重的身体吸氧被迫参加当权者挟名望以令司法、为保政绩、保官帽、恣意陷害无权无势无背景含冤申诉的公民而启用重大案件程序、按照领导的意图的非法庭审…..

14、2015年12月18日及2015年12月21–25日再次病重被迫参加非法庭审…..

7、5月20日上午公诉人李强与其一书记员一同到看守所见了郭,告知案件已由铁东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郭当时提出了是便衣乱法行为对母子绑架,抢劫,谋杀行为,当时没做笔录,告知被告到法庭上再说。5月22日,法院给郭送达起诉书,这是郭入所后唯一的一份文字材料,当时送达起诉书的法官告知郭,大约20天左右开庭,让郭找律师阅卷。

8、郭在看守所101监室多次被狱霸刘金龙勒索钱财。

9、2015年6月初,刘金龙被调离101监室,同时将同案施亮调入101监室。6月18日凌晨4点,施亮以我睡觉打呼噜为由,把郭右眼角打了3厘米长的口子,被褥全是血。2015年6月18日早4点左右,被在押人员施亮打伤,右眼框有一3厘米长的口子,被褥上全是血….在法庭上出示一透过衣服染红的血纸团。

10、2015年10月1日早7:10分左右,郭在103监室高呼人民万岁。共产党万岁,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反对司法腐败,纠正冤假错案!被看守所警察大队长乔彦军押进禁闭室。上午10时左右赵军接待了郭,郭提出要求看守所上报材料,对郭母亲变更措施,赵军回应,郭洪伟,你的案子太大,我做不了主,我也没地可报,民不与官斗,你要低低头认认罪,开完庭你母亲就放了,你不认罪,你们都得关着。郭提出,咱所天天讲天天学天天弟子规,百善孝为先,学不能用,背道而驰。赵军很生气,认为郭顶撞了他,说谁找我都随时见,为啥我不见你,你得罪的是大领导,我见你解决不了问题,见不如不见。让警察大队长乔彦军解散郭所在的103病号室,其他人员该咋对待就咋对待。被推出时,郭要求回101室,那时施亮和刘金龙都不在101室了,警察大队长乔彦军说:你们家啊听你的!把郭送102室,狱霸刘金龙管纪律,有打人的手腕。乔对102说,郭洪伟不能再躺着,得坐着,别人咋坐他咋坐,坐不住找两个人把他夹那!别人坐着,屁股下面放一泡沫垫,郭没有坐不住,跟乔队反映,回说不行,站在窗口向室内人员说:郭洪伟在这别人咋坐他咋坐,别打他,别骂他,说完未及转身,刘金龙等3-4名在押人员对郭连踢带踹,导致郭嘴里子全豁开了,血郭全吞咽了……,乔队与他管的班长、纪律委员等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真正需要照顾的人,新人一进屋就将班长提出告知,这个人要好好照顾或一定照顾好了,如果不说别打别骂、不动手照顾的,不让干活,别勒钱财;照顾好了,就是你吃啥他吃啥,不管是否来钱。郭被打后连续多日滴水不进,粒米不吃….

11、10月4日晚20时左右,由于郭多日未进食,当时状态前胸后背能见根根肋骨。入所时171斤,当时多说100斤左右,当时怕郭死在看守所,联系办案单位,将郭送至四平市第一医院检查后告知王海波、马超等人,说这个病人需住院抢救,郭被送至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科,每晚有1名看守所管教及2名四平市公安局警察看管,郭此时再次提出对母亲变更强制措施(四平公安支队长刘强告知郭,你的事是你的事,你母亲是你母亲的事不用你操心管闲事)。到市医院第三天,医生问你家没人管你吗(有警察告知医生郭家里人没人管)?你不适合羁押,血压剧烈不稳定,(当时管教在场,)郭突然低压50,高压180,导致昏迷,2小时后,160–230,这种情况两次发生,医生说这种情况随时出现脑血管爆裂……

12、2015年10月16日,郭被送吉林省新康监狱重症病区….

13、2015年11月10日–12日,郭骨瘦如柴、拖着病重的身体吸氧被迫参加当权者挟名望以令司法、为保政绩、保官帽、恣意陷害无权无势无背景含冤申诉的公民而启用重大案件程序、按照领导的意图的非法庭审…..

14、2015年12月18日及2015年12月21–25日再次病重被迫参加非法庭审…..

2016-1-17,作者;郭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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