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7-29)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9点,张家港城中村的杨舍镇被拆迁居民维权代表钱樱接到了动迁办陈彪主任的电话,问是否有空坐下来一起谈谈房屋问题。最后,约定下午2点在杨舍镇动迁办谈。
下午,钱樱、郭惠燕、蒋仁达、周秋霞、郭卫良、郭晓红、徐翠莲被拆迁居民代表一起如约来到了动迁办的办公室。办公室就陈主任和一个自称是张家港市动迁办的王主任在。见代表们坐下后陈主任就开始聊,但聊的都是废话。
一番废话后,王主任就和代表们说:你们在评估和丈量上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说。钱樱回答他:我们这些被拆户都是在没有丈量和评估的情况下强拆的,现在我们只要求依照《江苏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张家港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给予补偿。钱樱还特意拿出准备好《江苏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跟王主任说:房屋面积结合基准价和区位价,再加上房屋装修费和搬迁费用,或者产权调换原地回迁。
陈主任和王主任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两人面面相觑了好一阵子。最后回答说:你们那边拆迁以前是怎么拆的,现在还是怎么拆,是不变的。一听他们完全无视法律法规的说法,被拆迁居民就起身就走。
动迁办是协调房屋拆迁的政府专门机构,也是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老娘舅”和“裁判员”,当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时候,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公正地在双方之间做好化解矛盾和纠纷的工作。而现实中,拆迁办完全是拆迁人的代言人,甚至是损害被拆迁人的直接参与者,导致拆迁矛盾愈演愈烈。
近日苏州市通安镇、浒墅关镇持续发生大规模非暴力抗议事件后,当局调集大量武警和公安进行镇压和抓捕。今天,同属苏州市的张家港动迁办两位主任强硬而无理的态度,其是否觉得在社会主义专政下,随意侵害平民百姓合法财产是绝对安全的?
(闻天不祥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