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 刘正清和范标文在梅州市梅江区法院为参加仰案的庭审时被当局以安检为由阻挠,致两律师被剥夺该为两当事人辩护的权利。
梅州市梅江区法院以安检为由阻止刘正清律师和范标文律师参加一个信仰案件的庭审。当事梁顺景、邓秀芬在法庭上多次要求要等辩护律师到场才能开庭,梅江区法院在律师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审理”。法庭无视该二人合法、合理要求,不但强行开庭,而且还将之前因高血压、肾病等而“取保候审”的邓秀芬报再次羁押于梅江区看守所。
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6条的规定律师参与庭审不接受安检。梅江法院对该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提出羞辱性的安检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