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天放申请复议乱罚款遭无锡中院驳回


(2010-7-19)权利运动发布:
无锡市著名反腐维权人士袁天放因参加法庭审理的旁听,被滨湖区法院以“嘿嘿一笑”处以罚款1000元人民币向无锡市中级法院复议一案,近日遭到了中级法院答非所问的驳回。

2010年7月6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沈果冬妨害公务一案,袁天放先生参与了旁听。庭审中,法警在审判长没有提出警告的情况下,将袁天放先生强行拎’出法庭,称其在庭审中有嬉笑喧哗、干扰法庭秩序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据悉,无锡中院接到袁天放先生的复议申请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和审查,审查在没有表明查阅现场录像的情况下,就想当然地认为,袁天放在庭审过程中有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依法驳回复议申请,维持滨湖区法院的处罚决定。

按照法律规定,滨湖区法院要对袁天放先生所谓的嘿嘿一笑加以处罚,必须要有当庭审判长的警告,处罚决定书要有滨湖区法院院长的签字。这些,处罚过程显然没有。而且,负责对处罚进行复议的无锡市中级法院拒绝向要求真相的老百姓公开7月6日的庭审现场录像。

袁天放,无锡市的著名反腐维权人士,今年已经60岁,每个月领取700多元退休金。参加一场旁听就得付出一个半月退休金的代价,看来袁先生是很难负担这样的高消费哦。

为了防止法院以乱罚款创收,权利运动建议参加法庭旁听的平民百姓,在每次参加旁听时一定戴上口罩和面具等,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购买一个防毒面具,以防不测。

附无锡市中级法院复议决定书: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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