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丽丽:《戈平妻子的这8个月》——写于2016“国际妇女节”


(2016年3月08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

8个月了,那个噩梦般的日子还历历在目。

丈夫被带走;家中银行卡现金全部被搜走;公司不得不关闭;两天后三个月大的孩子就断了奶;8月25号我被警察强行约谈五个半小时;27号房东跟我解除了合约,要我三天内搬走;由于无力照顾残疾的大哥,不得不托付他人;而我只能带着四个月大的孩子四处流浪。

六个月的时间我都在不断的寻找戈平的下落。毫无结果,所涉罪名却一再升级,最后被冠以可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批准逮捕。至此,我才知道人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衣服不让送,钱不让存,律师要求会见却被告知:“戈平解除了家属聘请的律师,他自己请了律师。”

我和戈平恩爱有加,相敬如宾,所育一子更是可爱至极。我身体不好,家中大小事务都要戈平操持。他几乎是一下班就奔菜市场,变着花样的给我们做好吃的,每次出差都不忘带礼物给我们,他把我们的日子经营的甜蜜而有情调。

这么好的人却在被带走八个月后通过警方之手给了我8张没有存款的银行卡,还说这是他本人的意思。听到这话我痛心疾首,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在什么情况下才说出了这样违心的话?

虽然我经历了8个月炼狱般的日子,恐惧、痛苦、因无力照顾大哥而心生愧疚,然而我最想说的还是感恩,感恩我的丈夫曾经给我的关爱和照顾;感恩陌生人的问候和鼓励;感恩一路陪伴我走过来的两位姐妹。

我会继续为丈夫声援,做到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也为在孩子面前抬得起头,面对苦难,他的妈妈没有退缩。

得益于佛祖的庇佑,最痛苦的日子都过去了,劝诫众生莫作恶,善恶终有报。在罪恶中游泳的人,必将在悲哀中沉没。

**戈平(又名勾洪国),维权人士,2015年7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至今不得会见辩护律师,与外界通信;辩护律师亦不得从办案机关获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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