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03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导读】谢燕益律师与妻子原珊珊共同孕育的孩子于2016年3月2日是预产期,原珊珊于2016年2月29日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及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提交家属会见申请,目的只有一个,让谢燕益承担作为丈夫、父亲的责任,能够拿到一份授权书委托书。(在医院生产的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谁来签字,风险由谢燕益本人来承担)。
内容:
2月29日,凌晨4点半我从北京密云出发,到北京与李和平律师妻子王峭岭汇合(峭岭姐是因为担心我一人出行发生意外,便一路开车随行)。
9:30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到门卫处跟大爷说明情况,大爷给热心的联系二分院的侦查监督科,是张静(音)接的电话,让到案件管理处,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可以进去了,我们进入检察院后想直接找一找直接的办案人员,便盲目的向楼上走(共8层)可是检察院内部情况是只有门牌号,没有各科科室说明,也没有负责人介绍,最后到三层一名内部人员问我们是干什么的,他给门卫打电话就让我们下楼了,得知是反贪科姓董。
我们到二层的案件管理处,一位年轻人接待,我说我爱人是被二分院批捕的,现在我是3月2日的预产期,希望能拿到他本人的授权书,生产时
特殊情况的处理,年轻人态度上很热情,便问我爱人叫什么,我说谢燕益,他说,哦是这个案子呀,很谨慎的对待起来,还给旁边不明白的同事看了一张什么单子,说这个案子他管不了,让我到信访,让我们进来也是因为我是个孕妇在外面冷的原因,就算我们把东西放他那半年也没有用,、没人管,也别想在这不走……我们也不想为难他就离开了,年轻人一直在后面跟着我们,直到我们离开看守大门为止。
下午来到天津第二看守所,要求找李斌,说李斌开会去了,我说明我的情况,一位刘姓警官多次联系李斌并收了我的会见申请,后来,我要求找李斌时,是由看守所的武警队长多次联系李斌,很理解我的处境,很无奈的告诉我,李斌说明天上午他在,给我回复,我表示生孩子的时间没法具体确定,因为比较远又不能运动量太大,今晚只能在天津住,如果今晚有什么意外可怎么办,他说这些都跟李斌说了,回复是一样的,明天上午回话,无奈之下我一人住在天津。
第二天,我9:30来到看守所找李斌,10点见到李斌开车来的(车牌号是:津G03358),见到我李斌就问,找我什么事,我说,因为要生产需要一份谢燕益的授权委托书,在生产的过程中签字用的。李斌回答,我觉得你生孩子的这件事你自己是能够处理的,我又说难不成要我一边在产房,一边为自己签字,李斌说那是你的事,我说如何是我的事,谢燕益作为丈夫、孩子的爸爸怎么就不应承担这件事,孩子不是我一个人的,李斌说,你可以找亲属。我说亲属可以找,但不出事皆大欢喜,遇到特殊情况亲属如何承担、如何给谢燕益一个说法。李斌说话越来越不客气了,多次说我觉得你能够处理,那是你的事。……后来,问我到哪个医院生产,他要核实,我问你核实什么,李斌说核实情况,便进到看守所里去了,让我在大厅等候。11:30经过我多次催促,他又出来了,说跟谢燕益说了,谢燕益表示让他哥哥嫂子照顾我,我当即就说他哥哥早以离婚,如何让嫂子照顾我。李斌说我找他哥哥说,跟你没关系,你走吧,我说不行,就应给我谢燕益的授权书。李斌不理会的进去给谢燕益哥哥打电话了(谢燕益的哥哥因担心我出什么意外早已在看守所外等待),谢燕益哥哥表示可以出钱出力,但不能什么都越俎代庖的这可是两条人命呀,应给他一份委托书的。李斌(态度很强硬)说,东西绝对不会给,这件事也转达了,就这样了,有什么事找他,给他打电话,便要回去,我追着李斌要,他不回答,说他要不要有一点人性,自己也是披着人皮的,家里也要生孩子的等等,他大声呵斥我注意用词,便进入看守所去了,再也不出来了。我一直等到5:30也没人再出来,看守所的大爷、武警队长劝我回去吧,注意身体,在这也没有用,我拖着早已浮肿的没有感觉的两条粗壮的腿,绝望的、无奈的,一遍一遍默默的喊着谢燕益的名字离开了天津。
谢燕益妻子:原珊珊
2016年3月1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