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市农民工历锁讨薪四年判决胜诉却未获得赔偿


(2016年3月03日权利运动来稿刊登) 农民工历锁,男,汉族,现年35岁,住湖北省老河口市李楼镇黄龙庙村1组,与131名农民工一起在老河口饭店施工。2014年1月29日完工,经老板杨玉道(又名杨利)验收合格,确认拖欠工资165088元未付。当天经市劳动局调解,杨玉道同意在春节前付清,但至今未付一分钱。

2015年4月28日,经联合调查小组(包括老河口市信访局、人社局、公安局、法院、建设局、政法委、纪检委、检察院、司法局、李楼镇镇政府)调解,杨玉道认可拖欠我工人工资款12万元。见《调解协议》。
2015年5月2日,杨玉道给我出了份欠条,认可拖欠我工人工资款12万元。见《欠条》和《提供福二林瑞酒店工人工资明细》。在该《欠条》上,杨玉道一厢情愿地提供一套二间三层房为这12万元做抵押,法院不执行。
 联合调查小组说农民工工资是“绿色通道”,到了法院就会立即执行。

2015年5月13日,我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6月26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杨玉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历锁欠款120000元。判决书编号为《(2015)鄂老河口民初字第00880号》。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与杨玉道是老乡,帮助杨玉道转移资产,使执行无法进行。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调查、回告表》上显示,杨玉道没有任何资产;而杨玉道实际上有车有房,有手机两部,有住房几套。
 我因此不得不再上北京向上级反映。2015年9月1日,老河口市驻京办把我带回老河口拘留所,老河口市公安局徐局长没有经过合法手续,强行把我拘留几天。同一拘室有李建国、任继根、赵成军、黄海林、简少勇。人民警察竟是这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农民工,耕地被征用,无地可耕,只好打工维生,却遇到老板克扣工资不给,法院执行局领导协助老板转移资产,谁能为我们农民工做主。
 我们农民工,只是打工挣点微薄的工资,就这一点微薄的工资都被别人剥夺,父母看病也交不起钱,连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以后的生活根本没有保障。
 法院陈庭长说:打官司是有钱人玩的游戏,你们农民工到最后会一分钱也拿不到。

讨薪人:历锁
电话:158722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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