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延强律师: 我再退一步,明日见分晓


 (2016年04月25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    我的律师证被济南市司法局扣押已4个多月。当初提交含律师证在内的转所资料后,拟接收我的律师所突然变卦,该局趁机扣押我的律师证。现有律所同意接收,但该局收到我的转所申请后,先是不表态,发现许多朋友们关心我之后,以应当由下属的市中区司法局盖一个章为由,将我推到区局。本来我认为没这个必要,因为之前区司法局已经证明不存在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情形。为避免更激烈的冲突,我下午来到区司法局。

       区局开始以不面向律师个人办公(须由内勤办理)和律师年检期间暂停律师转所手续为由推脱,我质疑之后,要求出具正式答复,给办还是不给办。

    苦等两个多小时后,该区局主管律师工作的苗副局长临时决定,立即召集拟接收本人的这家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合伙人开会。在此这个会议之前,苗副局长、公证律师科范科长和我谈话时表态:1.区司法局不会让这家律所不接收我;2.如果这家律所不接收我,她会帮我找其他律所;3.让我尊重该局的工作惯例,由律所内勤来交材料。如果律所内勤明天上午来,那么明天上午立即办。

      在我离开会议室时,拟接收我的律师所的三个合伙人陆续进来,他们一一和我亲切的握了手。

    目前我不知道这个会议的主题。希望这个律所合伙人会议的成果不是该所已经不同意再接收冯延强了。

    现在,我已在市中区司法局楼下等到了新律所的三个合伙人下来,在一起吃晚饭。律所主任郭律师答应明天亲自为我办理转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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