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权利运动编辑获悉,广州刘少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次庭审过程控辩双方集中的焦点为《六四回忆录》的具体描述内容的合法性。
据了解,庭审中检察院主要以刘少明的多篇文章为主要证据起诉刘少明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六四回忆录》《给中共当局基层武装力量的士兵和警员的一封信》《向中国同胞书》《我对海外民运的看法》《我个人关于改良派和改革派的看法》等文章。庭审过程中控方曾一度尝试以刘少明文章的部分段落来佐证其涉嫌“煽动颠覆”,刘少明辩护律师明确指出需要以全文描述及表达的思想来检视事实的真相。庭审由早上9时开始,至下午15时结束。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少明于2015年五月下旬发表了一篇内容涉及到六四天安门事件的《六四回忆录》,之后在5月30日晚上在家里被带走,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为由将刘少明刑拘于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局看守所,7月13日刘少明被转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015年11月6日吴魁民律師在广州第一看守所会见到了刘少明, 确定刘少明罪名更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据代理吴魁民律師介绍,刘少明原是江西钢厂第一联钢分厂工人,因参与八九民运、维权活动曾被新余市中级法院判刑入狱一年,后被江西钢厂开除公职。2013年以来,刘少明声援江西新余刘萍、北京新公民运动的丁家喜、张宝成等、黑龙江建三江律师被暴力事件,广东顺德李碧云、李小玲、马胜芬、黄敏鹏、王全平律师、梁颂基、刘远东、郭飞雄、唐荆陵等等都有声援。刘少明参与东莞裕元、深圳奇利田、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广州出租车、番禺新生鞋厂、深圳庆盛制衣厂、深圳水谷、花都西铁成等20多家企业罢工声援……期间多次被抓进派出所甚至遭受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