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权利运动信息转载)今天上午葛永喜律师的家属与陈进学律师到佛山盐步派出所会见4月14日被带走的葛永喜律师。办案警察告知家属律师传唤理由为根据治安管理法42条2款,“公然侮辱他人”。律师和家属追问侮辱何人,对方是否己报警,但警察告知调查中,不告知侮辱对象。
2016年4月14日14:33,葛永喜律师在社交媒体(微信)上发布与中国领导人及巴拿马文件相关的改图,图片中有3名中国领导人,且配以文字“巴拿马的河水,真的好深!”以及“摸着石头原来是过巴拿马河!”。
当日23:53,葛永喜律师发布消息:“公安局突然上门,不知道什么目的,请关注。”葛律师的家人对外透露,5名便衣公安上门,称其发布的帖子于网上影响极大,稍稍问话并未作出任何手续就将其扣押,临走时告知他们是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派出所的公安。
4月15日凌晨3时许,盐步派出所以0757-85797110电话通知葛永喜律师家人,承认带走葛永喜去问话。
截至4月15日12时,葛律师仍未得释放。陈进学律师正启程前往佛山市盐步派出所会见葛律师。
据悉,葛永喜律师是中国“巴拿马事件被抓第一人”。
佛山市盐步派出所电话:86-0757-85775292, 86-0757-85797110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3条:“与其他公民一样,律师也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
葛永喜律师曾代理的案件(部分):唐荆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广东劳工维权人士何晓波案、广东维权人士孙德胜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