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子支持占中被判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最高获刑四年半

2016年4月8日权利运动编辑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开支持占中的四人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进行宣判,其中谢丰夏(谢文飞)获刑4年半,王默获刑4年半,张荣平(张圣雨)获刑4年,梁勤辉(尖刀)获刑1年半。

张荣平
2014年10月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2月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称与被维权律师唐荆陵同案。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

谢丰夏
2014年10月3日,曾因穿着黑衫,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

王默
2014年10月3日,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梁勤辉
2015年1月,因其在QQ空间又发表了“十骂国民党”等图片及所谓诋毁国家主席的言论等,随于2015年2月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同年3月9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准逮捕;同年5月,其案被移送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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