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6年6月1日,无锡“413大抓捕事件”被逮捕者朱丙泉的辩护律师李柏光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请求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朱丙泉被羁押的必要性依法进行审查的法律意见书》,6月6日,惠山公安分局作出《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6月8日,惠山区检察院作出《关于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朱丙泉继续羁押的意见》,均以朱丙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为由,拒绝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无锡维权人士反映,又有4人遭惠山公安分局传唤。6月16日,无锡滨湖维权公民曹杏芬、廖光荣、宋利民和新区维权公民沈志华4人遭惠山公安强制传唤,曹杏芬家遭到无证搜查,24小时放出时索要到《传唤证》,廖光荣宋利民没有收到任何手续,沈志华以刑事传唤带去,出来时索要到《询问通知书》。至此,自5月20日后,“无锡413大抓捕事件”共有12人遭到传唤。
无锡维权公民对惠山区公安分局的“寻衅滋事”行为表示强烈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