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访局长刘正有被自流井区法院判监两年


(2010-8-20)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4点,刘正有涉嫌“社保诈骗”一案在超过法定审限23天后终于在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宣判,没有任何虚构事实行为、不具有诈骗构成要件的“社保诈骗”嫌疑人刘正有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而,实施“社保诈骗”的马兴权和冯桂琴虽然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和两年有期徒刑,却都是监外执行和缓期执行。当然,协助冯桂琴虚构事实、多次实施社保诈骗的行政官员统统逍遥法外。

刘正有先生今天被判监完全是其长期从事民间维权,而遭当局的打击报复所致。刘正有先生今天被枉法裁判再一次证明:现有体制下,法官就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罪犯!

刘正有先生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坚决上诉。其还是一个法治的信仰者。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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