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称《广东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不是规范应文件

权利运动编辑2016年9月5日获悉,近日公民龚建红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的《关于龚建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的复函》,该复函称《广东省公安厅监管总队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是公安机关的内部工作规范,不是规范应文件。

2016年6月中旬,龚建红通过邮政汇款给关押在阳春监狱的郭飞雄(杨茂东)汇款500元,后来邮局退回汇款,理由是“不符合监狱送钱送物规定”;阳春监狱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广东省公安厅发文《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监狱看守所不接受非亲属送钱送物。

龚建红认为虽然《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但是没有授权公安机关拒绝不特定公民寄送钱物,而且该《通知》有减损押人员接受钱物的权利,同时减损其他公民关心被关押人员的权利。同时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拘留所条例》第三条 及第二十条保障在押人员权利的规定。

2016年8月10日,龚建红通过邮寄方式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申请审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广公(监管)(2016)144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的合法性。

2016年4月公民卫小兵到阳春监狱给的郭飞雄送钱表示慰问,第二天就收到监狱的电话称该笔款项不符合监狱的送钱送物规定要求卫小兵提供银行账号退回。

根据唐荆陵太太的汪艳芳介绍,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是在2016年4月粘贴出广东省公安厅的《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当月中旬她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给关押在此的唐荆陵、王清营、袁新亭等人存生活费时看到粘贴有《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监狱看守所不接受非亲属送钱送物。她担心以后不能为王清营袁新亭等朋友存生活费,也担心自己不在广州时其他朋友没办法给丈夫唐荆陵存生活费。

而根据吴魁明律师的介绍,广东各看守所在4月后陆续粘贴出《通知》,大致内容为只有家属可以给被关押人送钱和送生活用品。吴魁明律师认为这个规定对被关押人的生活保障有很大的影响,很多被关押人的家属不长住在被关押地所在的城市,甚至有部分被关押人的家属根本不在广东,这种情况以前可以让亲戚朋友到看守所或者监狱给被关押人存钱送生活用品,广东省公安厅这个通知会导致被关押人得不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也不利于被关押人与社会的正常交流。

吴魁明律师认为龚建红对公安厅发布的《通知》申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符合《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的《关于龚建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的复函》违反了该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发文《关于严格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寄送钱物工作的通知》是对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受理龚建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龚建红表示将寻求律师意见,再决定对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作出的《关于龚建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的复函》进行处理,不排除起诉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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