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公开控告大理州看守所对卢昱宇实施的酷刑

2016年9月5日权利运动编辑获悉,卢昱宇的两位辩护律师王宗跃及萧云阳发出《卢昱宇在看守所被伤害控告书》,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公开控告大理州看守所对卢昱宇实施的酷刑及其他违法行为。控告书全文如下:

《卢昱宇在看守所被伤害控告书》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会见卢昱宇时其陈述:2016年8月29日晚上,因长期睡眠不足,体质严重下降,主要的原因是看守所晚上依然有灯光照射,严重影响其入睡,为了入睡,卢昱宇就用东西挡住其眼睛,被检查的警察制止,双方发生争执。第二天,两名警察就架住其手臂,抵住其脖子使卢昱宇几乎喘不过气,卢昱宇为了呼吸挣扎,其头部多次撞在墙上,致使其头部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规定:“ 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第二十五条规定:“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大理州看守所因灯光照射不能入眠,卢昱宇用物件挡住眼睛并不违反看守所管理条例及管理实施条例,其行为也不会产生看守所管理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完全是看守所没有按照条例的规定保证卢昱宇的睡眠,并违法对卢昱宇进行体罚,导致卢昱宇头部受伤。作为卢昱宇的辩护人,我们请求严肃查处以追究相关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及时治疗卢昱宇的伤情。

此致

敬礼
                  卢昱宇辩护人:
                 王宗跃、萧云阳
                  201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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