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土局拒绝公开征地补偿报批方案的背后


(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是火山地质博物馆项目,而且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按照报批方案的补偿标准足额发放补偿款)(明明江苏省政府批准的是火山地质博物馆项目,怎么到惠山区国土分局就变成了阳山温泉度假村项目?而且,为了侵吞失地农民的活命钱,无锡市国土局惠山区分局拒绝向权利人公开征地报批的“一书四方案”)
(江苏省国土厅明确答复唐梅英,惠山区国土分局必须依法公开唐梅英的申请事项)
(惠山区阳山镇《通知》的邵荣新领取劳力安置补偿只有法律规定的十分之一,其他的补偿款那里去了?)

(2010-8-4)权利运动发布: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有关“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补偿)方案必须公开。尤其是第四个征用土地补偿方案,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和社会的稳定。

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农邵荣新八亩多即将成熟的优质水蜜桃,于今年5月27日被镇政府以建造“阳山温泉度假村”为由捣毁后,立即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征地补偿报批方案,7月26日惠山区国土分局以“申请的内容属于内部审批”为由,拒绝向邵荣新公开。

在公开事项申请过程中,水蜜桃种植户邵荣新以妻子唐梅英的名义,首先向江苏省国土厅请求公开自己桃园块被“阳山温泉度假村”项目征收的报批手续,省国土厅于7月1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作出答复:事关征地补偿发放,应由无锡市惠山区国土分局向你公开。7月6日无锡市国土局信访答复:阳山温泉度假村的征地补偿,需属地管理、依法及时解决。请与惠山区国土分局联系。

既然江苏省国土厅和无锡市国土局都明确答复,邵荣新申请的公开事项依法有据,那么为什么惠山区国土分局以“申请内容属于内部审批”为由加以拒绝?

其实,惠山区国土分局拒绝公开的原因很简单:
1、阳山村委会依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所谓的(2009)第092027号征地补偿公告,而作出的《通知》中,邵荣新土地的劳力安置费只有每亩2400元人民币。这样的补偿标准,在土地属于一类地区的阳山镇阳山村,远远低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办发[2004]238号文件规定。相信,惠山区国土分局向江苏省国土厅报批时,毫无疑问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载明补偿数额。否则,江苏省国土厅和江苏省政府是不会、也不敢批准征地的。

2、在邵荣新被捣毁的桃园地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苏政地[2009]370号建设用地项目是“火山地质博物馆”,而到惠山区国土分局不予公开的答复中竟然变成了“阳山温泉度假村”。而且,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当然,这样的基本农田是绝不允许搞度假村这样的违法项目。
(四块基本农田保护牌,保护不了300多亩基本农田被非法项目阳山温泉度假村侵占的命运)

无锡市国土局惠山区分局以“申请的内容属于内部审批”为由,拒绝邵荣新(唐梅英)的公开事项,显然是在掩盖当局违法征地和掠夺老百姓财产的犯罪行为。从无锡市惠山区国土分局拒绝当事人依法申请公开的典型案例,佐证了全国各地普遍性征地拆迁中的黑暗和腐败程度,以及官员的胆大妄为和无法无天!
(闻天不祥撰稿)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