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公民刘艳丽因涉朋友圈发文提及国家领导人被荆门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捕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因涉朋友圈发文提及国家领导人被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以涉嫌诽谤犯罪刑拘的刘艳丽11月3日被荆门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捕;现关押在荆门看守所。

据了解,湖北荆门公民刘艳丽于9月27日上午11:10分东宝公安分局从单位荆门建行带走,公安去家里搬电脑,9月28日家属拿到拘留证,罪名涉嫌诽谤罪。

据网上公开信息显示,刘艳丽是荆门建行工作人员,长期关注国内民生民权民主等方面的信息,做帮助抗战老兵工作,前段时间刘艳丽打算办理港澳通行证去香港旅游,但是遭到阻挠一直没有办成,后来才知道是当地警方不让她办,于是前去交涉,过程中刘艳丽进行了录音录像,并于25号晚上把这些录音录像上传到了网上,27日随即被荆门当局以诽谤罪从单位将其刑拘。

2016年10月27日,刘艳丽辩护人张磊律师向湖北荆门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不批准逮捕刘艳丽的律师意见。 律师意见书中指出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依法不应当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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