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曾代理郭飞雄等多起维权案的山东律师李金星遭济南司法局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的山东维权律师李金星12月28日收到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停止其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金星就此发布声明,认为该行政处罚完全违法。
李金星律师在声明中表示,他认为有关行政处罚是完全违法的;他非常感谢他的代理人何兵老师、周泽律师为此案作出的巨大努力,他同样感谢所有关心此案的各位师友;他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同时希望各界在关心他的同时,对那些众所周知的、处境更为悲惨的律师同仁以及蒙冤申诉无门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们给予更多关注、支持、帮助。李金星律师收到行政处罚后的声明
下附李金星律师收到济南司法局行政处罚后的声明 全文
今天,本人收到了济南市司法局关于本人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本人声明如下;
第一:本人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是完全违法的;
第二:我非常感谢我的代理人何兵老师、周泽律师为此案作出的巨大努力,我同样感谢所有关心此案的各位师友;
第三:我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第四:希望各界在关心我的同时,对那些众所周知的、处境更为悲惨的律师同仁以及蒙冤申诉无门的当事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们给予更多关注、支持、帮助。
特此声明。
李金星律师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据了解,山东省济南市律师协会5月公布年度补充通过考核的律师名单,为“郭飞雄”案做代理的维权律师李金星没有通过年检。后济南市律协称,系客观原因造成的误解。
9月下旬,此前一审“郭飞雄案”的广州天河区法院年初发来司法建议,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要求对李金星停业一年;山东司法厅和济南市司法局认为应当吊销其律师执照,并且已经派人与他接触谈话劝其“改邪归正”,否则就剥夺其律师执业权利。
2016年11月7日李金星接到山东省司法厅通知,称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司法建议函,以及济南市司法局的建议,山东省司法厅已经对吊销他律师证案件,正式立案。
2016年12月1日济南司法局在济南举行听证会,场外近百人遭拦截禁止进去旁听,同时司法所里坐满了官方公排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