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因言获罪的吕耿松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二审未告知律师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无法会见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2016年12月5日燕薪律师前往杭州市看守所会见二度因言获罪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判刑11年的吕耿松,但被告知二审于十一月已宣判,已决案件无法安排会见。但律师至今还未收到判决书,且二审判后通常看守所都会允许再会见一次,被答复已到执行阶段,无法会见。中午二审判决才邮寄至律师所事务所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维基百科资料显示,吕耿松,维权作家,浙江省杭州市人。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现在是自由撰稿人。2000年在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出版了《中共贪官污吏》一书。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
2001年4月17日,人民公安报刊登吕耿松的文章指出,中国内地的黑恶势力组织已初具规模,而且有日益扩张的趋势。文章概括说,中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六种类型:劫匪型、打手型、地霸型、欺行霸市型、走私贩毒型、高利放债型等
2007年8月24日被抄家拘捕,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律师莫少平说吕提出上诉,但同年4月14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其已于2011年8月23日刑满释放。
2014年8月13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