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 武汉王芳案 检察院追加起诉王芳范木根案开庭声援事件


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涉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被武汉市警方逮捕的武汉王芳一案,自2015年7月28日遭遇数次拖延预计于春节前后开庭,2017年1月4日,其代理律师刘正清收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变更起诉决定书,检察院追加起诉王芳于2015年2月2日在苏州虎丘区法院范木根案开庭声援的情况。案件由原《起诉书》指控的二个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变更为一个罪名(寻衅滋事罪)。昌检公诉刑变诉[2017]1号。

至此,检察院对王芳起诉内容囊括苏州虎丘区法院范木根案开庭声援事件、庆安火车站徐纯合枪击事件、潍坊案、武汉武昌区黄鹤楼声援“屠夫”吴淦文化衫事件等。

据CPPC资料显示,王芳,1971年10月6日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公交集团驾驶员,
 
2012年末,曾因遭遇当局强拆而被迫迁居并上访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因关注社会活动而逐步成为维权公民;2013年1月,曾因前往广州市积极声援南周事件,而被广州警方遣返武汉;2013年12月4日,曾因赴江西新余围观、声援刘萍案,而遭当局迫害;2014年,曾因积极参与4.29苏州祭奠林昭、围观声援因5.17圣观法师武汉行而被当局抓捕的参与者、街头举牌声援维权公民赵枫生、声援河南郑州十君子、赴北京参与《中国人权观察团》的申请注册、在京举牌支持香港要求“真普选”、要求无罪释放被抓维权律师唐荆陵和所有政治犯、良心犯等活动,而备受当局打压、监控;2015年始迄今,因声援苏州的范木根而被警方拘留5天;因多次声援被当局构陷”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的尹旭安和参与声援庆安枪案事件,而被警方拘留10天,并遭酷刑虐待.
 
2015年7月25日,因再次参与声援情愿活动,与10数人穿着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随于7月28日被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警方行政拘留15天,关押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2015年8月8日,又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9月15日,被武汉市警方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邮编4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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